吉林:《四平市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19年4月4日,市正式发布了《四平市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通知》(市政办发【2019】23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这一方案,我们深入解读其内容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背景故事
四平市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截至去年末,我市老年人口高达47.3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例令人关注。面对每5人中就有1名老年人的现状,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完善的老年人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各级的重要议题。面对这一社会现象,我市近年先后推出了一系列老龄政策,如《关于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在充分梳理了省、市各类涉老服务文件后,结合四平实际制定的。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
该方案涵盖了养老服务业、医疗服务、社会救助、生活照顾、学习照顾和其他照顾政策六大板块。
在养老服务业方面,我们推出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补贴制度。对于新建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市级财政将给予3万元的建设补贴,区级财政每年还将提供5000元的运营补贴。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将得到相应的补贴支持。我们还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合作,确保老年人能随时获得诊疗服务。
在医疗服务方面,我们确保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在医疗保险方面的需求得到的补贴。同时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让老年人异地就医更加便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在社会救助方面,我们将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为低保中的70岁以上老人增发补助金。我们还实施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确保困难老人得到应有的关怀和救助。
这个方案的出台是四平市为应对老龄化社会而做出的积极努力。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方案,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服务,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近年来,我市老龄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更好地关照老年人群体,我市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全面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不仅充分展现了对老年人的深切关怀,更将繁杂的为老服务政策简单明了化,让老年群体能够直接读懂看懂。
针对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基本生活标准参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来确定。对于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标准根据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并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0%、20%和35%来确定发放。对于重度残疾、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还提供了生活补贴和特别扶助金等优惠政策。
在老年人生活照顾服务方面,政策涵盖了高龄补贴、户口迁移、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等多个方面。例如,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都能享受到一定的补贴;公园、园林等场所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收门票;经济困难标准也针对老年人进行了放宽。还实施了多项服务措施,如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等,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在老年人学习照顾服务方面,鼓励举办老年大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的开放等,为老年人提供学习机会和便利条件。各类教育机构也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如减免学费等。这些措施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也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
除此之外,还通过推进敬老爱老服务的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及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还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和养老服务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并给予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补贴。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实施意见》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是我市近年来老龄事业发展成果的集中体现,更是对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的具体体现。通过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我们将共同营造一个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让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