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长期照护保障被列入上海养老服务条例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于3月20日正式实施,其中创新性地纳入了“长期照护保障”这一重要内容。这一消息源于3月18日市民政局透露的信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长期照护保障”是此次上海立法中的一大亮点,它主要针对长期失能(含失智)老年人群体的实际需求,通过制度化的安排,为他们在家中、社区或机构中持续享受养老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表示,《条例》之所以专门设立“长期照护保障”专章,一方面是因为上海作为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面临着巨大的养老压力;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长期照护保障的日益重视,上海基于40多年的养老实践,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条例》对于长期失能人员获得长期照护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老年人需要通过统一的需求评估,包括入住举办的保基本养老机构所需的照护等级。在保障内容上,主要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服务补贴”两项制度。其中,“长期护理保险”自2018年起在全市范围试点,目前正在深化试点;而“养老服务补贴”则主要针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由提供一定的养老服务补贴。
《条例》还特别关注本市日益凸显的认知障碍照护矛盾,提出了相应的发展要求。例如,发展专门收住失智老年人的服务机构或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专区。目前,全市已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4999张,77个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正在试点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十四五”期间,上海在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时,特别重视结合五大新城的建设。这不仅包括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还鼓励建设大型养老综合体,以促进银发消费和养老相关业态的融合。蒋蕊表示,上海将不断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持续构建完善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无疑为上海的老年人带来了更多的福音,让他们感受到未来的依靠和希望。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相信上海一定能满足好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刚需,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