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等6部门关于养老、托育、家政
尊敬的读者们:
关于社区家庭服务业的财税政策喜迎新动态!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联合发出公告,专门针对养老、托育及家政等服务机构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推动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为社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接下来,让我们为您解读这些利好政策。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及家政服务的机构将享受到一系列的税费优惠政策。这些机构提供的服务收入将免征增值税,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优惠。这些服务机构在承受房屋和土地用于提供服务时,将免受契税的困扰。更令人振奋的是,用于提供服务的房产和土地将免征多项费用,如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等。
不仅如此,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繁荣也离不开坚实的设施基础。公告还特别指出,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及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将免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那些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机构,也将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对于为社区提供服务的机构来说,无论是自有房产还是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土地,都将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无疑为服务机构减轻了负担,使其能够更加专注于为社区提供优质服务。
那么,什么样的机构能够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呢?公告明确指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而为社区提供服务的机构,则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具体来说,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则是为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等服务的机构;而家政服务机构则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保洁等服务。
符合一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在提供家政服务时,也将享受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这一政策无疑为这些企业减轻了负担,为其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这一公告的发布无疑为养老、托育及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我们期待这些政策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为社区带来更多的优质服务,让每一个家庭都能享受到更加便捷、专业的服务。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行业的繁荣与发展!关于家政服务行业的新政策公告
自2019年6月28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以及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针对家政服务行业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与扶持。
这一公告规定,与家政服务员及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在提供家政服务行为时,必须签订三方协议。这一举措旨在保障各方的权益,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避免纠纷的发生。
公告要求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合理的劳动报酬,并对其展开培训管理。家政服务员作为服务的重要一环,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客户的满意度。通过培训和发放报酬,能够激发家政服务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服务质量。
公告还提出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这一措施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确保家政服务员的资质和背景符合服务要求,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
财政、税费征收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与民政、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这一协同合作有助于保障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让广大公众了解并遵守这一公告,相关部门积极宣传,并确保公告的执行。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这一新政的出台,旨在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也是对那些勤劳努力的家政服务员的鼓励和认可。期待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家政服务行业能够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
公告的具体执行日期为: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若您是家政服务行业的一员,请及时了解并遵守这一公告,共同为行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