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设农村幸福大院,破解农村困难老年人
新疆南疆四地州的贫困人口众多,脱贫攻坚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新疆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南疆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针对农村困难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决定在南疆四地州的22个贫困县建设农村幸福大院,以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的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这一重大项目共涉及207个农村幸福大院的建设,总投资达14.58亿元,总床位数为16267张。项目分布在新疆的四个地区,包括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和阿克苏地区。目前,这些农村幸福大院的建设已接近完工,进入内部设备和生活设施的安装阶段。
新疆民政厅作为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民政职能,牵头落实各项工作。为了深入了解农村贫困老人的需求,新疆民政厅组织了大排查,并对农村困难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基于调查结果,新疆民政厅提出了通过建设农村幸福大院,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对农村困难老年人进行集中照料的新模式。
为了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的短板,新疆自治区党委将建设农村幸福大院作为解决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长远举措。党委领导高度重视、高位部署、高位推动,并形成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每个乡镇都将至少建设一所农村幸福大院,初期规模在50-100人之间。这些大院将建在乡镇驻地,并按照单层平房、四合院式建筑的设计原则进行建设。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规划设计、选址和用地保障工作。吸纳本地劳动力参与建设,为当地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农村幸福大院的建设不仅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这一项目的实施,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和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目前,各项目的进度正在稳步推进,预计在6月底前全面建成完工。届时,老人们将陆续入住这些幸福的家园,享受到更好的生活照料和养老服务。这将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老人们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在新疆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幸福大院如春日繁花般盛开,为当地的困难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幸福与希望。为了建设这一充满温馨的家园,新疆民政厅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精心策划并积极推进每一个细节。截至目前,已有207个幸福大院遍布各地,它们不仅是护理员的工作场所,更是困难群众的新家园。
在这207个幸福大院中,1893名护理员正在忙碌地工作,其中94%的他们来自于当地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这样的安排不仅有效地增加了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收入,更使他们学到了一技之长,为他们的脱贫之路铺就了坚实的基石。
新疆民政厅不仅致力于建设幸福大院,更重视其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为此,他们设立了专班,每个专班成员负责联系3至4个县,以确保工程进展的顺利。《农村幸福大院运行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印发,为各地农村幸福大院规范有序安全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这份指南共包含10个方面52条内容,涵盖了服务内容、管护人员职责、财务管理、安全保障措施等方方面面。
为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护理服务团队,新疆民政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们配备了懂双语的乡镇干部作为各幸福大院的院长。按照农村敬老院的标准,优先从贫困户、低保户、边缘户中选聘护理服务人员。截至6月22日,已配备的护理服务人员中,困难群众占比达到了94%,这一举措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为了提高护理员和院长的业务能力,新疆民政厅组织了一系列全面的培训。这些培训不仅涵盖了管理业务知识,还包括了思想教育,以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目前,207个幸福大院已经落实了14799名老人入住,占床位数的91%。这一成果凝聚了所有人的努力与付出,也充分证明了幸福大院的成功与吸引力。
在这里,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关爱与温暖。为了保障入住老人的权益和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民政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如保留宅基地、土地流转、牲畜托管等。还建立了实名制登记台账,确保每一位入住老人的健康和安全。
新疆的幸福大院已经成为当地困难群众的幸福港湾。在这里,他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和未来。这一切,都离不开每一位护理员的辛勤付出和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