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试水冷静期可行

居家养老 2025-06-08 06:29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赋予消费者“后悔权”,为养老服务消费提供二次选择机会

在养老服务领域,一种新型的保障制度正在引起广泛关注——那就是“冷静期”制度。近日,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规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7天冷静期,在这期间,如果老人未入住机构,他们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拿回全部预付费用。虽然这只是征求意见稿,但这一制度的试水已经显示出相关部门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决心。

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各种新的营销模式层出不穷,如会员模式、押金形式、保险形式、借居形式等。对于老年人来说,这些概念往往难以理解。而且,预付卡消费常常有优惠,容易激发人们的消费冲动。部分养老产品甚至披上金融外衣,导致维权难、退卡难,甚至商家跑路等问题,这些问题备受消费者诟病。

在此背景下,设立冷静期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后悔权”,并不是要偏袒消费者,而是要确保消费者在作出相对充分的理性思考后拥有二次选择的机会。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让消费者在面对复杂的消费决策时,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思考、权衡,从而作出更为理性的选择。对于那些因冲动消费而产生的非理智行为,这一制度也能起到最大程度的止损作用。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和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人们在消费时已经不再仅仅考虑价格因素,而更加关注服务品质和体验感受。在冷静期制度下,老年人可以通过行使“取消权”,从不愿意继续的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这不仅能使大部分预付卡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还能让那些通过欺诈、煽动等手段推销预付卡的不良经营者暴露原形,从而倒逼商家更加重视服务质量,减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长远来看,要根治预付卡消费乱象,设立冷静期只是其中的一步。要想让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强壮地成长,还需要在合法的轨道上,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管理部门需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大违约成本和对违约方的惩戒力度;经营主体需要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消费者也需要理性消费,避免冲动型消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让所有人都放心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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