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发布养老服务消费警示 老年人消费
随着养老市场的蓬勃发展,养老服务领域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养老服务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养老服务中的陷阱。针对养老服务领域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需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和规范。
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三大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首先是诱导消费现象,一些养老机构利用老年人的心理需求,通过亲情牌、爱心牌等手段进行营销,诱导老年人消费。他们可能编造各种虚假信息,营造紧张氛围,让老年人产生恐慌心理,仓促下单交易。一些养老机构和销售人员还可能利用老年人的同情心,恳求他们帮助完成任务,以达到推销养老产品的目的。
其次是合同违规问题。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消费群体,在消费过程中常处于被动地位,容易受到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侵害。一些养老机构和销售人员利用这一点,捏造事实、隐瞒合同风险,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老人的合法权益。这些合同中可能存在模糊不清的收费标准和违约情形,让老年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损失。
最后是虚假宣传问题。一些养老机构和销售人员在推销养老服务时,为吸引消费者,作出不符合实际的承诺。他们可能承诺包括享受公费医疗、随时退款、针对性看护、个性化服务等,但实际上却无法兑现。这些虚假宣传让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产生过高的期望,最终却得不到应有的服务。
针对这些问题,省消委会给出了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全面了解养老院信息,勿选信用不良机构。除了查看养老机构的注册登记信息外,还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或渠道查询机构是否存在不良信用信息。消费者还应该了解养老机构的特点,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状况选择合适的养老院。
老年人要时刻保持警惕,理性看待亲情营销,认清销售人员真实意图,避免落入“孝心陷阱”。家人也要多关心陪伴老人,主动了解老人的消费需求和实际生活需要。对于诸如养老服务这样的重大消费,家人要与老人深沟通多商量,帮助老人分析判断,共同做出选择,防止掉入消费陷阱。
养老服务消费需要消费者保持警惕,理性消费。选择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了解清楚合同条款,避免受到虚假宣传的诱惑。家人也要多关心老人的消费需求和实际生活需要,共同守护老年人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消费中得到真正的保障和关怀。消费警示:警惕口头承诺,明智选择养老服务
在繁忙的推销氛围中,老年人常常面临各种诱惑。商家可能会通过夸大宣传、制造紧张气氛等手段,催促消费者迅速做出决定。在面对这些情境时,老人们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面对养老服务合同的签订。
遇到商家的强烈推销时,一定要避免冲动消费。与家人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确保自己的决策是明智的。如有需要,不妨向消费者组织寻求咨询,获取更多的信息和建议。
在签订养老服务合务必确保合同内容详尽且明确。服务内容、方式、收费标准、期限和地点等关键信息都必须一一载明。尤其要注意,对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事项,务必要求以书面形式明确写入合同,确保口说无凭,有据可查。
老年人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健康状况。生病治疗可能导致无法入住养老机构,因此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情形下的解约和退款事宜。为了避免因机构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建议采用押金加定期支付的模式支付服务费用,减少大额预付款的交纳。
消费提示二:妥善保留凭证,维权有道。购买养老服务后,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凭证,如付款凭证、合同、宣传单、发票等。当发生消费纠纷时,这些凭证将是维权的重要证据。一旦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口头承诺,明智选择养老服务。通过妥善保留凭证,我们能够在遇到问题时有效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共同为消费者权益发声,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