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
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湖北省农村留守老年人问题日益凸显。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部门的意见,我省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
一、背景与意义
农村留守老年人是指子女长期外出,身边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力照顾的60岁以上老人。他们面临着生活、安全、精神等多方面的挑战。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设,关乎这些老人的幸福生活,关乎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我们高度重视。
二、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宗旨,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
2. 基本原则:
家庭尽责:强化家庭责任,子女或受托人要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基层主导:要发挥主导作用,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形成全社会关爱氛围。
突出重点:以防范生活安全风险为主,重点关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
3. 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立全面的关爱服务机制和制度,形成关爱服务体系,确保全省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和脱贫。
三、实施内容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关爱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完善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确保关爱服务覆盖每一位留守老人。
3. 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4. 建立联络人制度:为每位留守老人配备联络人,定期探访,了解需求。
5. 推广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
6.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关爱服务工作,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氛围。
四、相关部门职责
1. 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2. 公安部门:协助开展留守老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3. 司法部门:为留守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4. 财政部门:保障关爱服务工作的经费支持。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留守老人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
6. 文化、卫生计生、扶贫办、老龄办等部门:协同开展关爱服务工作。
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努力,为这些老人创造一个更加温馨、幸福的晚年生活环境。深化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共筑幸福晚年生活
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状况牵动着无数人的心。为了守护这些老人的幸福生活,乡镇与村两委开始了新一轮的关爱行动。
一、深入了解留守情况,建立信息台账
基于2016年的调查登记,我们再次更新留守老年人的信息台账。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数据更新,更是对每一位留守老人生活情况的深入了解。从他们的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到健康状况,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忽视。特别是那些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更是我们重点关心的对象。
二、构建全方位的关爱体系,确保老人老有所依
1. 家庭主体责任的落实:家庭是关爱的起点。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仅要为老人提供物质上的供养,更要关心他们的精神需求。对于那些无法亲自照顾的留守老人,应当与亲属或有能力的人签订委托照顾协议,确保老人的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对于那些严重丧失自理能力的老人,家庭应至少留下一名成员在家照料。
2. 发挥村两委的基础作用:村两委在县乡两级的统筹协调下,积极加强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定期探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为存在安全风险的老人提供及时帮助。将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增强道德约束,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3. 农村老年协会的重要作用:老年协会是关爱服务的重要力量。他们通过组织互助照料活动、低龄扶助高龄等方式,为留守老人提供关爱。利用老年人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募集为老服务的资金。
4. 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除了家庭与村两委的努力,我们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鼓励志愿者与留守老人结对帮扶,为他们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社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关爱行动。
三、建立救助保护机制,确保安全无忧
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通过专人探访、电话问候等方式,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为留守老人提供及时援助,防范生活安全风险。同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留守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和医疗护理服务。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农村留守老年人筑起幸福的晚年生活。这不仅是对老年人的关爱,更是对整个社会的温暖与责任的体现。针对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的留守老年人,我们始终保持密切关注,实时跟踪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当发现他们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或面临重大困境时,我们会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进行紧急处置,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救助。这是我们的承诺,也是对每一个留守老人的关爱之责。
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公安部门将依法打击侵害留守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各方面资源,壮大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加强设施建设。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也将积极参与,共同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为了提升保障能力,我们重视乡镇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向有需求的农村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提供代养服务。推进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为他们提供就近便利的日间照料服务。我们还充分发挥农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作用,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
我们积极营造关爱氛围,倡导积极老龄化理念,开展健康生活知识教育,引导留守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赡养人的守法意识,形成互帮互助、助老爱良的良好风尚。
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还加强了督促检查,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通报情况。鼓励各地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一个留守老年人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我们将持续努力,为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老年生活环境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