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评出33家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
湖北日报报道,从省民政厅传来喜讯,湖北省已成功评定出首批共33家三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其中,五级养老机构高达4家,四级养老机构有18家,三级养老机构则达到11家。这是自《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以来,湖北省首次展开此项评定工作。
五级养老机构均属公办性质,包括宜昌市社会福利院、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等。四级养老机构名单中则包括部分民办机构,如武汉市武昌区社会福利院、武汉市江岸区社会福利院等。这些养老机构在全省范围内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估,最终脱颖而出。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刘辉介绍,此次评定工作依据的是民政部的相关指导意见以及《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全省现有1800多家养老机构,均可自愿申报、由民政部门评定等级。设区的市、州级民政部门及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部门负责实施本地区一至二级的评定,而省级民政部门则统筹实施全省三级及以上的评定工作。
此次申报三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共有203家,省民政厅对申报机构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包括康复服务、社工配备、消防设施等多个方面。最终,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严格评估,选出了33家符合资格的养老机构。评估过程包括“一票否决审核”、现场考察、满意度调查等多个环节,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刘辉表示,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旨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全省养老机构的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将引导其他养老机构向获评等级的机构学习,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并加以改进。对于获评等级的民办养老机构,地方民政部门将加大支持力度,按等级适当提高运营补贴。
这是一次振奋人心的评定,不仅为获评的养老机构带来了荣誉,也为湖北省的养老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看到更多的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温馨、专业的养老服务。我们也期待省民政厅继续开展此项评定工作,为湖北省的养老服务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湖北省民政厅近日公布了一批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的评定结果。在这批评定中,共有33家机构获得了这一殊荣,其中五级机构4家、四级机构18家、三级机构11家。这一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讨论。 五级养老机构均为公办机构,包括武汉市社会福利院等。四级和三级养老机构名单中则包括了一些表现突出的民办机构。这些机构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专业的管理,赢得了老年人和社会的认可。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定工作是根据民政部相关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的。全省共有1800多家养老机构,均可自愿参加等级评定。评定过程严格、公正,包括康复服务、社工配备等多个方面的审核。 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最终选出了33家符合资格的养老机构。这些机构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表现出色,为老年人提供了温馨、专业的服务。省民政厅将向这些机构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以表彰它们的成绩。 这次评定工作不仅为获评的养老机构带来了荣誉,也为湖北省的养老服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省民政厅将继续开展此项评定工作,引导其他养老机构向获评机构学习借鉴,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积极参加评定,对获评的民办机构将加大支持力度,按等级提高运营补贴。 这一消息让人们看到了湖北省在养老服务方面的积极进步和努力。我们期待未来更多的养老机构能够参与评定,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我们也期待省民政厅能够继续加强监管和指导,推动全省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首批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的评定结果已经揭晓。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估,共有33家机构荣获这一殊荣。其中五级机构4家、四级机构18家、三级机构更是高达11家。 五级养老机构均为公办性质的社会福利院。四级和三级养老机构名单中则涵盖了部分表现突出的民办机构。这些机构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展现出卓越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 省民政厅根据民政部相关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展开此次评定工作。全省范围内共有上千家养老机构参与竞争。评定过程严格且全面包括多个方面的审核如康复服务、社工配备等确保结果公正准确。 获得等级的这些机构将被颁发证书和牌匾表彰他们的卓越成绩。省民政厅将继续开展此类评定工作以引导其他机构借鉴经验查找不足并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这次评定不仅为获奖机构带来荣誉也为湖北省养老服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对于那些获得等级的民办养老机构地方民政部门将给予更大的支持以提高他们的运营补贴鼓励他们继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这一消息充分展示了湖北省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努力和成果也反映了社会对养老服务质量的关注和期待。我们期待未来更多的养老机构能够参与进来共同推动湖北省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享受更加温馨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