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同仁们: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背景下,为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我们有必要对即将到来的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深入规划和落实。在此,我们发出这份通知,以指导各地的工作开展。
一、关于资金和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增至74元。新增的5元经费将全部投入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用于强化基层疫情防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承担起更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我们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推进工作,涵盖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重要性,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严格疫苗管理。我们关注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助力脱贫攻坚战。
除此之外,各地还需参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实施其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各地应按照《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各类服务项目设定绩效目标。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新冠疫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各地机构需要在疾控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紧密合作,做好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及处置工作。利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基层机构的防控能力。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均等、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期待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与建议,及时向我们反馈。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创公共卫生服务的美好未来!针对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必须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利用中西医资源的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这一机制不仅要在重大疫情中发挥防控作用,更应指导基层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提升基层防控应对能力。针对新冠疫情的特点和形势,我们不仅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还要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序进行。这包括完善新冠肺炎康复患者的健康档案,关注孕产妇、儿童、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群体的健康管理,确保他们能及时获得相应服务。
我们需要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以普及推广和实际应用为导向,电子健康档案将发挥基础信息支撑和便民服务的重要作用。在保障规范、安全、实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我们要优化电子健康档案的调阅和使用服务渠道。通过丰富电子健康档案的内容,我们可以更有效地提高居民的感受到位率。在居民查询自己的健康档案时,应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健康信息的录入和完善工作。
在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方面,我们需要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推进基层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融合。我们要优化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并依托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医防融合管理基本单元。鼓励上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发挥疾控等公共卫生机构的作用。为了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我们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的联动机制,确保药物的配备使用。
关于相关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面对这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我们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共同为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面对重大疫情挑战时,展现出我们的决心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积极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要求,我们必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其与常住人口紧密挂钩,推动公共资源按照人口规模进行合理配置。
(二)资金安排必须及时落实。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通知,各地需认真执行资金安排,积极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在保障国家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内容,并由地方承担增支部分。
(三)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是关键。我们要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实施并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的重点应转向结果和居民感受,突出信息技术在绩效评价中的应用,提高效率和质量。应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紧密挂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任务,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拨付补助经费。
(四)为了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相关通知要求,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在推动更多资源下放到基层的要厘清职责边界,防止层层转嫁责任。各地应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鼓励结合绩效评价推进数据联通和共享。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也是至关重要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贯彻,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各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播放公益广告,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宣传全面覆盖城乡社区和居民家庭,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感受度,从而提高项目的服务覆盖率和满意度。
我们要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和宣传,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告
2020年6月12日,这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出了一份声明,向全社会传递着关乎人民健康的动态。此刻,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份声明,关注我们的健康与未来。
这份公告如同一道号召令,以权威的声音,传达着国家对于人民健康的深切关怀。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代,我们的国家正积极应对各种健康风险,努力保障每一位公民的身心健康。这份公告,正是国家为了人民的健康而发出的坚定承诺。
公告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他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为人民的健康福祉而努力。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我们的国家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行动,致力于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这份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我们的国家在卫生健康事业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将为我们国家的卫生健康事业注入新的动力,为每一位公民带来更大的福祉。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美好的未来,期待我们的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就。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向这些部门表示敬意。他们为了人民的健康福祉,不懈努力,勇往直前。让我们共同期待,在他们的领导下,我们的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这份公告是我们国家卫生健康事业的里程碑,它将成为我们前进的灯塔,指引我们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份公告,关注我们的健康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