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
亲爱的各市州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的同仁们:
关于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重要通知已经到达你们手中。我们转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此刻,我们进一步强调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
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关乎老年人的幸福生活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各市州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需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已经获得试点示范的单位更应该得到我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二、精心组织,严格筛选
在申报过程中,我们希望你们能精心组织,严格把握申报数量。每个市州在推荐申报时,原则上应推荐示范企业1家,示范街道(乡镇)2个,示范基地1个。希望你们在经过现场考察和集中会审后,于8月15日前,联合报送至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中央在湘、省属单位可以直接向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进行申报。所有申报单位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工信厅提交申报资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个(word版)。也要向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报送电子版申报资料。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智慧健康养老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希望你们能够广泛宣传这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通过你们的努力,让智慧的养老服务惠及更多的老年人,为他们的幸福生活贡献力量。
我们坚信,在各市州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的共同努力下,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效。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美好的未来,为老年人的幸福生活而努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电子通信产业处的陈国胜先生,电话:13787007863,:;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的吴舟先生,电话:13875232625,:;
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的叶贤忠先生,电话:长沙区号0731后接84828543,:。
各位尊敬的领导和同仁:
附件带来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正式通知。通知文号为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133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以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等文件的核心精神,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长足发展以及应用的广泛推广,我们决定启动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本次试点示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我们将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这些企业需能够研发、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期待它们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我们将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这些街道或乡镇需能够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借助信息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手段,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全面、高效的智慧养老服务,打造养老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样板。
我们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发出此通知。期待各位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美好的生活体验。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切期待您的参与和贡献。
本次试点示范工作于2019年7月10日正式启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上所述,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
为响应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的战略号召,我们将打造一批示范基地,以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这些基地将覆盖地级或县级行政区,不仅展示先进的养老科技产品,更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聚集地。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示范企业:主要针对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申报企业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证明其在该领域具有显著的业务规模和实力。
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这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成熟的市场化产品、服务或系统,并制定了相关标准,展示了企业的市场成熟度和标准化程度。
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保证了企业的商业价值和持续发展能力。
示范街道(乡镇):以街道或乡镇为申报主体,可联合相关企业或机构共同申报。申报街道(乡镇)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展现出其在这方面的决心和投入。
采用多种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为众多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和长期运营能力,保证服务的持续性和扩展性。
制定了服务标准,展示了其在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方面的努力。
示范基地:申报主体为地级或县级行政区。基地需具备以下条件:
良好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条件和产业基础,证明其在该领域的先发优势和产业聚集度。
相关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为基地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集聚了一批领军企业和应用示范项目,展示了基地在区域内的领导地位。
通过建设这些示范基地,我们期望在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标杆,推动产业的发展和服务的提升,为老年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正蓬勃兴起,其在区域内的规模化应用已初显成效。至少3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已经诞生,并成功研制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多重标准,为老年人打造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
一、背景介绍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正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这一产业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形成了多个示范区域,展示了其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的巨大潜力。
二、申报与组织实施
为了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持续发展,申请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需填写申报书,提交至相应主管部门。其中,中央企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材料。示范基地的企业和街道,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所在地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将享受优先支持。
三、评审与推荐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联合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出具由三部门共同盖章的推荐意见函。中央企业可推荐直属单位,但须严格审核。各地区的推荐名额有限,需珍惜机会。
四、评选与公示
经过严格的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试点示范申报评审会,对申报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进行最终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官方媒体及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并授牌。
五、管理与激励措施
被评选为示范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需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树立行业标杆。主管部门将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示范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动态调整应用试点示范名单。鼓励各界加大对示范单位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等多方面助力其发展。
六、宣传与推广
加大对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其影响力,提高社会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在这一背景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相关单位应抓住这一契机,共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为老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关于推荐意见函及申报材料提交的通知
尊敬的各单位:
我们希望通过此通知,向各位传达关于推荐意见函及申报材料提交的相关事项。请务必关注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一、重要日期
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邮编:100846)。
二、提交要求
1. 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进行填写。
2. 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应为word版,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三、附件内容
请同时提交所有附件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
四、通知单位
此通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发布。
五、其他事项
我们在此提醒,各单位在提交推荐意见函及申报材料时,需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上要求。请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们将无法受理。希望各单位能够重视此次提交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我们期待与各位的合作,并感谢各位对此事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及相关合作单位
2019年6月4日
以上通知旨在方便各单位了解推荐意见函及申报材料的提交要求与流程,请各位予以关注并按时完成相关任务。期待与各位的通力合作,共同推动工作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