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

养老院 2025-06-18 04:58www.yanglao9.com养老院价格

苏政发〔XXXX〕XX号文件解读

各位市、县(市、区)人民,各位省各委办厅局,各位省各直属单位的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宏伟蓝图,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平稳运行,我们结合《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对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总体理念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中全会精神,紧紧对标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我们紧紧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的基础上,以强化基金统一预算管理为核心,以全省统一信息系统为依托,保障健全基金监督体系。我们致力于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分级负担、明晰各级责任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二、具体行动措施

1. 规范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全省范围内统一参保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确保每一个参保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我们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并在未来两年内逐步过渡到执行全省统一的单位缴费比例。我们将统一全省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公布实施;统一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政策。我们将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流程,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并逐步调整待遇计发基数。我们也统一补缴条件和程序,严禁违规补缴增加缴费年限。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我们将统一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

2. 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

全省基金将由省级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这意味着基金收入将全部归集至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从2021年1月1日起,各级税务部门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将作为省级收入直接解缴同级国库。这一改革旨在确保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从而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如同驾驭一艘大船,需精确调度,确保平稳航行。现在,我们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进行了全新的规划和部署。

一、收入汇聚

各级财政专户按季归集收入,包括转移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其他项目收入,一并划转至省财政专户。这就像一条流水线,将各地的收入汇聚到省级的“大池子”里。

二、基金省级统支

省级统支是指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由省财政专户统一拨付。这些支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是重中之重,涉及每一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按月向省财政部门提交下月全省基金支出计划,经过审核后,资金将从省财政专户流向各地财政专户,确保待遇按时支付。

三、累计结余基金的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基金累计结余,从2021年1月1日起由省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各地不得擅自挪用。这些结余资金,在不影响省级调度使用的前提下,将在5年内上解省财政专户集中管理。这就像是一个大家庭的财务规划,每一笔资金都要合理规划,确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

四、预算之重

强化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我们需要改革预算编制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省税务部门共同编制全省基金收支预算草案。预算编制要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考虑上年度执行情况,结合全省发展规划,运用信息共享机制,合理确定预算指标。

五、责任分担

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省承担起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主体责任。当全省基金出现缺口时,将根据各地情况共同分担。这种责任分担机制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激励与约束的结合。

六、信息化进程

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平台是当务之急。我们要加大信息化投入,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这将实现数据信息全省集中、待遇发放和业务经办全省统一,确保实时联网经办和基金财务实时管理监督。我们还将推进电子社保卡的应用,开展网上申办和查询,使服务更加便捷。

七、服务规范化

我们将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都将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实现异地通办,让群众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们全面拥抱事前告知承诺,积极实施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严厉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这一切都是为了构建一个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经办管理服务模式。为了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我们建立了省级统筹运行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主要业务环节,数据分析如同显微镜,精准识别异常和违规行为。

在激励与约束机制方面,我们健全了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形成铁三角,每年对省级统筹情况进行评估。表现优秀的地区,我们会通报表扬;表现不佳的,省将约谈当地领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地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说到组织保障,我们如同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省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领导的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和单位的大咖齐聚一堂,共同为省级统筹工作出谋划策。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人民要切实承担起直接责任,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在责任分工上,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强大合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政策、考核奖惩、基金监管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编制全省基金预决算,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省税务局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南京分行做好养老保险费收入入库核算。省审计厅加强审计监督。省统计局提供关键数据。省总工会参与监督制度执行,维护职工权益。其他如公安、民政、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各自发挥所长,提供必要支持。

精心组织实施是关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办法,细化政策,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各地要按规范省级统筹的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本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与之前的规定有冲突的,按本意见执行。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政策,已出台的违规政策一律废止。

我们有的《江苏省规范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若干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是为了确保全省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得更加规范、统一。它明确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缴费标准、待遇发放等方面的规定,为全省的企业职工提供了清晰的参保指南。

为了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对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明确各方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江苏省还出台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办法》。这一办法明确了、企业、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分担机制,有助于公平合理地分配养老保险的风险和责任。

这三项政策的出台,显示了江苏省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高度重视。这不仅是对全省企业职工基本权益的保障,也是对江苏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我们期待这些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全省的企业职工提供更加稳定、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保障。

江苏省人民于2020年6月2日正式公布了这三项政策,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我们鼓励广大企业职工深入了解这些政策,理解并行使自己的权益,共同为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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