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退休人员注意!以后养老金这么发
近日,北京市发布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到2020年底前,北京市将集中力量把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至属地街道、乡镇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这一变革标志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将享受到更为便捷的社会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即职工在退休后,其管理服务工作将与原企业分离。职工的社保关系和人事档案将移交至街道,实行属地管理。街道和社区服务组织将为其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这一制度作为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旨在深化国企改革,并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
此项《实施方案》适用于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及其享受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已退休人员和未来新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这些国有企业在实施社会化管理后,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将与原企业相分离。对于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而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则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实施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保关系将转移至其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各类社会保障待遇将按时足额发放,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无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不会因社会化管理而降低待遇水平。对于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他们的组织关系将转入相应的街道和社区党组织。
国有企业将按照本市的社会化管理技术规范,完成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并将其移交至属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区指定的单位将负责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街道和社区党组织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将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以多渠道、多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
此项改革也涉及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统筹外项目。原则上,国有企业不再新增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也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对于符合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计提并按现有方式发放;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本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企业现有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如果能够分割移交,经过审核批准后,将无偿划转给属地街道和社区。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顺利进行,京央企、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将按照2000名退休人员配备1名专职服务人员的比例,为属地街道配备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量。这一举措将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