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广州
穗医保规字〔2019〕第9号公告
亲爱的各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局以及有关单位:
我们激动地宣布,《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出炉,现印发给你们,望各位认真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们反馈。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民政局以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详解
为了更加规范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为“长护定点机构”)的管理,根据人社部及我市的有关政策,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明确说明了长护定点机构的定义,这些机构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登记,经过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机构,旨在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
第三条进一步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长护定点机构的申请、条件评估、服务协议签订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强调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监控长护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则负责经办管理工作,包括与长护定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其进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及履行服务协议的监督与指导。市民政局和卫生健康部门也按职能参与管理。
第五条提出了确定长护定点机构的原则,包括合理布局、兼顾公立与民营、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及连锁机构的发展等。我们致力于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确保长期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成本控制。
第六条详细阐述了可以申请成为长护定点机构的机构类型以及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护理机构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这些机构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拥有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系统,并具备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能力和经验。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还需配备专业的居家护理服务团队。
构建以全职护理为核心、兼职护理为补充的运营新模式,确立健全护理服务人员管理体系,由专职护士或高级养老护理员担任管理员角色。
(五)确保计算机硬件设备和通信链路资源达到顶尖标准,满足费用结算与服务管理的双重需求,并配备技术精英开展信息系统维护工作,为优质服务保驾护航。
(六)服务机构需拥有2年以上的服务场所使用权,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限或者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服务合同期限从申请之日起算。
(七)服务机构与护理服务人员应签订法定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确保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八)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机构,必须具备医疗服务资质,与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关系,配备注册医师或护士,同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若医疗机构提供机构护理服务,则需具备住院床位编制并设立长护险服务专区。
(九)申请长护定点机构的机构,在回溯的两年内在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未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且无其他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申请成为长护定点机构,需递交以下资料:
(一)填写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申请书,并签署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二)提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相关回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必要资质。
(三)无论是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机构,都需提交相应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四)提交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运营服务合同原件。
(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公民身份证。
(六)申请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机构,应出示内设医疗机构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或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合作协议。
若以上资料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更新查询,则无需服务机构另行提供。服务机构需对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申请资料的机构,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八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都会开展新增长护定点机构条件评估工作,以满足长期护理服务需求。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确定长护定点机构的流程如下:
(一)发布通知:在市医疗保障部门网站发布评估工作通知。
(二)受理并核查资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告知需更正或补充的材料。服务机构应在初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所需材料,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
(三)现场核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
(四)集体评估:在完成现场核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体评估。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将被通知并说明理由。
(五)公示名单:在市医疗保障部门网站公示合格机构名单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预选长护定点机构。
(六)培训:对预选机构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及考试。
(七)系统安装及目录维护:预选机构按要求完成系统建设与实施工作。
(八)签订服务协议: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预选机构,在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测试验收通过后,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颁发长护定点机构标牌,向社会公布。
对于未能通过预选长护定点机构的培训考试,或者在完成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于服务机构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目录对应及通过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联调测试的长护定点机构,将不予签订服务协议。这是确保服务质量的必要措施,也是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要求。
第九条提出异议的处理流程也十分明确。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集体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如果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复核意见仍有异议,还可以向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一步申请复核。这一流程确保了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长护定点机构的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文本,是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长期护理保险规定及长护定点机构的服务范围精心拟定的。这些文本内容包括服务管理、费用结算、信息系统管理、监督管理及违约责任等多个方面,经过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审定后确定。协议的制定旨在确保长期护理服务的规范进行,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及长护定点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巡查,确保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执行。还会对长护定点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这一考核结果与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结算紧密挂钩。
巡查和年度考核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参保人员的信息、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长护定点机构的基础管理情况,提供的长期护理服务及执行情况,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情况,以及国家、省、市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工作要求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全面评估长护定点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严格的程序对长护定点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过程中,长护定点机构需进行自评,并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初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则进行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布。这一流程确保了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在社会的深闺之中,长护定点机构扮演着照料老年人的重要角色。为了更好地规范这些机构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这些机构在市场监管、民政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需要在30天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手续。若涉及到所有权转让,还需提交相关的承接协议。
当长护定点机构遭遇迁移、分立、合并等重大变化,或者面临停业、被撤销、关闭等情形时,它们需要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这是对服务稳定性的保障,也是对参保人员权益的尊重。对于开展机构护理的长护定点机构服务地址迁移或居家护理的长护定点机构办公地址迁移的情况,它们需要在三个月内取得变更后的有效证照并正常营业。逾期不办理者,将被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整改,并可能受到通报处理。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服务协议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两年。期间如有新增约定事项,将通过补充服务协议明确。在协议到期前30天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与长护定点机构双方协商续签服务协议。这既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也是对服务质量的持续追求。
长护定点机构的标牌是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制作、管理、颁发的。这些机构需要妥善悬挂、保管、维护这些标牌,不得复制、伪造、仿造、转让或损毁。若标牌遗失或意外损毁,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当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长护定点机构终止或解除服务协议后,这些机构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交回服务协议及标牌,并配合做好后续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长护定点机构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执行情况、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等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情形,将提出整改意见,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这项规定从2019年8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在这个框架内,我们期待每一个长护定点机构都能为老年人提供温馨、专业的服务,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