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整改卖牌收费问题:核实后依规
全国老龄办党组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中央第九巡视组于2016年2月29日至4月29日对全国老龄办党组进行了深入巡视。这次巡视是对我们工作的检验,更是对我们党性的锤炼。在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下达后,全国老龄办党组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全面展开整改工作。
一、整改工作的全面铺开与深化
(一)思想认识的迅速提升
巡视反馈意见一达,全国老龄办党组即刻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紧密团结,深入学习中央第九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充分认识到这次巡视是对全国老龄办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每一次学习、每一次剖析,都是对自我认识的深化和自我提升的契机。我们形成了共识,明确了问题,坚定了整改的决心。
(二)组织领导的全面加强
全国老龄办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视整改工作,视其为重大政治任务。为此,我们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牵头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每一个问题都有对应的责任人,每一项任务都有明确的时间表。我们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切实解决。
(三)问题导向的深入实践
我们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我们对照问题清单,聚焦“病灶”,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迅速解决;对需要长期努力的问题,我们制定持续改进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四)标本兼治的全面实现
我们注重将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我们不仅解决表面问题,更重视解决深层次矛盾。我们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相结合,确保整改实效。
二、具体工作进展与成效
自巡视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全国老龄办党组已经完成了多项整改任务。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方面,我们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三、展望未来
未来,全国老龄办党组将继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彻底解决。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老龄工作的水平,为老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全国老龄办党组将始终牢记中央的嘱托,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全国老龄办党组正引领直属机关各党组织深入实施整改工作,其目标清晰,行动迅速,确保各项任务得以有效落实。这一工作不仅致力于建章立制,理顺体制机制,解决作风问题,更旨在激发机关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形成长久有效的长效机制。
一、关于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长期缺位以及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反应迟缓的问题
全国老龄办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深化学习,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国老龄办党组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近期,全国老龄办党组已多次举办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精神。党组书记王建军同志更是为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做了专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全国老龄办党组以上报的形式,向中央反馈了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报告。研究制定了落实中央领导有关批示办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坚决抓好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
筹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层论坛,举办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员、省级老龄办主任培训班。加强顶层设计,研究起草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针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和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工作,全国老龄办将其作为一项持久性工作来抓。结合形势发展,及时上报研究成果,充分利用抽样调查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协调建立国家级老龄科学研究智库。
(二)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配套文件迟迟未能出台的问题
全国老龄办党组在总结各成员单位和地方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配套法规政策,形成目录清单,及时上报并推动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积极协调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大地方立法指导督促力度,推动省一级层面在“十三五”期间出台配套地方性法规。
(三)关于联系成员单位动力不足、协调工作不经常及对地方老龄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全国老龄办党组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联系,增强协调工作的频率和效率。加大对地方老龄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及人口老龄化形势,我们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积极作为,紧密筹划。我们紧抓起草《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时代任务,将工作的每一细节精雕细琢,以代拟稿的形式提交全国老龄委审定。为更好地推动老龄工作的深入发展,我们提议充实成员单位,并加强联络员队伍的建设。
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方面,我们主动出击,深入各成员单位开展调研,听取宝贵意见,督导工作落实。为推进《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落地生根,我们建立了经常性联络制度和督导机制。我们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发挥老龄委的参谋助手作用上,我们积极响应,主动对接各成员单位,推动涉老政策的配套衔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的召开,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了老龄事业发展的领导协调。我们也积极筹备第四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
在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我们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中央的决策部署,提出了关于全国老龄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明确全国老龄办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任务。我们还按照中央指示精神,提高了自身站位,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增强了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作风建设上,我们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转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激励干部讲奉献、有作为、敢担当。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选人用人方面,我们严格落实党管干部的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贯彻相关条例和规定,做好选拔任用工作。
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我们相信能够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增强内生动力,实现上级推动与自我发展的良性互动。关于干部考核工作与党建工作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一、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完善
为深入实施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我们必须对干部考核工作进行全面的完善。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紧密挂钩,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与公开。此举不仅是对干部工作的一种激励,更是对组织纪律的一种严肃体现。
二、直面党建工作的问题与挑战
1. 党建基础薄弱与无人抓无人管的现象
针对“党的建设基础虚化,党建工作基本没人抓没人管”的问题,我们首先要调整并充实全国老龄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通过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推动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全国老龄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针对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及各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委和党支部的建设意见。协调解决直属机关党委与人事部合署办公问题,明确领导职数,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干部。对于设立党委的单位,如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需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党建和纪检干部。
三、关于党的基础工作和党员意识的问题
针对全体党员,要加强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培训,购发《党章》和《党支部工作手册》,将党建工作培训纳入专项预算,实现培训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还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考核党员学习情况,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四、关于“两个责任”缺失与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
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顶风违纪时有发生的问题,全国老龄办党组需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驻民政部纪检组的要求,制定专题调研方案,查找问题,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针对性。
五、关于违规兼职领取薪酬的问题
严格按照中组部的要求,对全国老龄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及违规领取薪酬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于违规情况,要严肃处理,确保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规范。
为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做好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党建工作、增强党员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及纠正违规兼职领取薪酬等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实施上述对策,确保党的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为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关于全国老龄办针对多项问题的整改措施与规范行动
根据审计署的反馈意见,全国老龄办针对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做出决定。发现部分干部在兼职企业期间存在取酬现象后,全国老龄办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所有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辞去兼职,并制定了严格的规范意见。目前,涉及兼职取酬的干部已按要求递交辞呈。
对于违规购买汽车的问题,全国老龄办党组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决定立即封存违规车辆,依法依规处置。为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全国老龄办还制定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针对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持因私护照出国考察及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全国老龄办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强化了财务监管和因私护照管理。修订完善了干部因私出国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纪律意识。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全国老龄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反思和整改。对于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缺失、违规提拔等问题,全国老龄办开展了倒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形成了分析报告。全国老龄办将严格按照规定原则、标准、条件、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完善具体程序,强化廉政把关机制,改进对“廉”的考察,并建立健全的“四凡”工作机制。
对于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的行为,全国老龄办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追缴违纪资金。全国老龄办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完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化廉政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全国老龄办党组的这一系列行动体现了对党纪国法的坚决维护和对干部队伍的严格管理。我们相信,通过全国老龄办党组的努力,一定能够建设一支高素质、廉洁奉公、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更好地为广大老年人服务。关于干部档案基础工作的问题
全国老龄办党组高度重视,依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多次召开,研究部署档案审核工作的深入开展,责成人事部门对直属机关的档案进行逐卷逐项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整改。针对档案中的涂改现象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存疑问题,全国老龄办党组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和认定,依据各类证明材料进行了纠正和补充完善。经过一系列努力,干部档案得到了全面优化和完善。
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管理问题
全国老龄办党组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迅速采取行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卖牌”收费问题,责令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停止新的收费项目,并对已开展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现有智能养老实验基地项目进行了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为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国老龄办还加大了对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意见和规范。他们还结合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重新界定业务领域,严格限制超出职能范围的业务活动。
关于老龄办的历史遗留问题
全国老龄办党组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理。他们依法解决经济纠纷,防控各类风险,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办公楼产权和干部职工住房等问题。他们已向国管局做了专题汇报,其他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
关于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
全国老龄办党组对于移交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依规依纪进行了相应的处置。他们还加强了对问题易发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力度,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经过一系列努力,问题得到了有效处置和解决。根据驻民政部纪检组的职责分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得到了全面而严谨的处理。每一件线索都被登记、编号、扫描、造册,并进行了分类处置,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得到妥善处理。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需求关注类问题线索以及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纪检组配合进行了深入的重点核查。
我们严格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责任都进行了明确,确保问题的查处严肃且认真。对于那些思想认识不到位、查摆问题不聚焦、自我剖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情况,我们都坚决不放过。
全国老龄办党组以这次巡视整改为重要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我们带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知错就改,坚决果断,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我们将中央巡视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办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对于接下来的整改工作,我们有以下考虑与安排:
一、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我们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会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尚未完成的任务,我们会加强领导,定期检查和跟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将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将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作为首要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化作风建设。我们会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作风根本转变。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设高素质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我们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党的老龄事业凝聚人才,汇集力量。
我们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我们反映意见建议。我们将始终保持透明和开放的态度,接受大家的监督和建议,共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果。联系方式更新通告
亲爱的社会各界人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了更好地维护公众权益,提供更为便捷的沟通渠道,我们特此更新联系方式。
一、举报电话
如您有举报需求或发现相关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反馈:
1. 举报电话一:010-58122086
2. 举报电话二:010-58123386
请放心,您的每一条线索都将得到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及时处理。
二、电子
您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联系,请将您的举报材料或相关信息发送至以下:。我们将尽快查收并处理您的邮件。
三、邮寄地址
如您选择通过书信形式进行联系或举报,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驻民政部纪检组。我们将会及时查收并处理您的来信。
我们始终秉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服务。请您放心,您的每一个建议与意见都将得到我们的关注和回应。
请广大公众周知并妥善保管以上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特此通告!
(注:以上联系方式仅限于工作联系与沟通,请勿用于其他用途。如有电话、、及手机号码等与文章无关内容,均已做过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