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慈善总会、老龄事
闽民福〔XXXX〕XX号通报:
各位市民政局与慈善总会领导,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同仁们:
在这充满温馨关爱的时刻,我们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积极响应民政部关于加强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号召,携手推进慈善公益力量深入参与扶老助老服务,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慈善助老超市”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方向与目标
“慈善助老超市”不仅是一个社会服务机构,更是以公众自愿无偿捐助为基础,借助超级市场的管理与运营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帮扶和志愿服务的新型平台。这个平台旨在拓展助老服务功能,为老年人群提供物质、精神、健康、文化等全方位的支持。它是慈善公益力量参与助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我们省推进慈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良性互动发展的关键。
我们的目标是:到2021年底前,全省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至少一家慈善助老超市,建立起“支持引导、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慈善助老服务网络。我们希望通过这一项目,使敬老助老理念深入人心,社会捐赠积极踊跃,助老服务形式丰富多彩,营造一个充满爱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与策略
自2019年6月起,我们将在福州市、漳州市、三明市选择部分县(区)进行试点,创新运营模式和服务形式。每个地区都将有自己的试点特色,例如福州地区将尝试民非企业运营模式,三明地区将尝试将慈善助老超市嵌入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漳州地区则将与公益组织合作运营。我们将分阶段推进,确保在2019年10月底前,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实施。
三、主要任务与举措
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培育慈善助老超市的场所。各县(市、区)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已建有的慈善超市要大力拓展助老服务能力,并统一挂上“慈善助老超市”的牌子。我们要鼓励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商业网点等积极参与,为建设慈善助老超市提供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或改扩建慈善助老超市。在规划新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时,必须预留慈善助老超市的运营场地。
让我们携手共进,用爱心和行动为老年人送去温暖和关爱,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推进慈善助老超市的社会化运营
通过慈善超市运营社会化的新模式和机制,促进自我造血能力的提升,推动慈善助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引导慈善助老超市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或工商企业注册,成为独立法人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根据自身特点和能力举办慈善助老超市,并大胆创新运营模式。
对于部门主导的慈善助老超市,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交给有资质、有爱心的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企业运营。支持利用互联网技术,借鉴电子商务模式,开展互联网营销,使慈善助老超市的服务范围更广,效率更高。
不断增强为老服务能力是核心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和老年人需求,逐步设立和完善基本服务功能、超市功能和为老服务功能。在超市内部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点,配备捐款(物)箱,并实行分类优惠购物制度。为特殊群体如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等发放“慈善救助卡”,提供分类优惠折扣。对于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供货的便捷服务。
根据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和超市面积,增设超级市场售卖服务功能,提供方便快捷、价廉物美的商品。完善社会捐赠物品、慈善自有品牌商品及残疾人手工制品的销售卖场功能。有条件的超市还可设立福利销售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慈善公益物资流通渠道。
在助老服务方面,不仅要关注老年人的物质需求,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和身心健康。通过社保医保代缴、用水用电缴费、代购代取代送服务、代订代售报刊、法律政策咨询、义诊及其他居家养老服务等措施,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完善慈善、敬老文化宣传及志愿者服务功能,实现助老服务日常化、生活化。实行“时间银行”,根据志愿服务时长、专业程度、紧急程度等累计积分,通过积分兑换物品或服务。
规范超市运营管理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明确服务对象以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主要对象。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行公开募捐活动,规范开展志愿服务,确保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安全生产。严格款物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坚持阳光运作,定期公布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和去向情况。推进超市标准化建设,确保供应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商品种类数量不低于商品种类总数的60%。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期望慈善助老超市能够成为连接社区与老年人的桥梁,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助老服务,让他们在物质和精神上都能得到关爱和照顾。三、工作改进与创新策略
随着时代的发展,慈善助老超市项目在各地逐渐兴起,成为民政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推进慈善助老超市项目,我们需要进行以下工作要求和策略的调整与改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策略规划
各地民政部门需将慈善助老超市项目纳入民政工作的核心内容,高度重视其创新建设。针对当前慈善超市的多元状况,我们应实施分类指导,多种发展模式,稳步推动项目的实施。应及时解决在推进慈善助老超市项目中遇到的困难与挑战。
二、明确部门职能与资源整合
民政部门应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的支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为慈善助老超市提供场地及其他优惠支持。我们应积极筹集公益金,购买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助老超市建设。我们还应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残疾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参与慈善助老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广泛调动慈善资源,提高慈善助老超市发展的积极性。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应积极协调全省的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养老机构与慈善助老超市进行业务对接,实现资源共享,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三、强化监督与宣传
为确保慈善助老超市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做好监督宣传工作。财政支持资金及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应接受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我们还应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还需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报刊版面以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慈善助老超市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该项目在社会各界的知晓度,营造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为了更好地推进慈善助老超市项目,我们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能、强化监督宣传,以推动项目的稳步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关爱与支持。我们相信,在全省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慈善助老超市项目必将在福建省内取得更大的成功。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