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25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养老政策 2025-06-18 06:42www.yanglao9.com养老政策

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同志和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同志,为我们解读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民政部与其他中央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妥善处理服务纠纷》的相关意见。在此之前,我想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二季度我国民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三季度的工作安排。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今年二季度我国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发展。

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我国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巩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果,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启动与物价水平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扩大补贴发放范围,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6月底,全国新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数量显著,为困难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我国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印发多项通知促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性社会组织的平稳运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明确乡镇、街道商会的登记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约谈、告诫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

在城乡社区治理方面,我国印发多项通知指导社区疫情防控,提高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深化“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还开展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

在区划地名管理方面,我国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开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开展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推进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省级地名信息库建设。

在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方面,我国深入推进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试点,部署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和婚姻登记工作。

指导各地建立动态补贴标准调整机制,完善惠及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制度。累计惠及人数超过千万计的残疾人将获得实实在在的帮助。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评估工作也在火热开展中,“福康工程”项目正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困难残疾人将免费配备康复辅具。这一切,都在温暖他们的心灵。

在养老服务领域,我们正在指导地方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服务秩序恢复工作。积极倡导并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帮助解决其面临的困境。我们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构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网络。通过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实验正在启动,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的道德、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研究。我们还深入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

在儿童福利方面,我们致力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儿童福利机构视频抽查全覆盖。实施“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我们扎实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和精准建档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通过在线培训,40万名儿童主任得到了专业技能的提升。

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方面,我们推动了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的评选和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筹备工作。协调资金超过千万元,指导湖北省在武汉市、黄冈市的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慈善信托备案规模持续增长,累计志愿服务时间更是惊人。这些都是民政系统在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中的积极贡献。

民政部在三季度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民政系统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和社会救助工作的深化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并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在社区层面,我们将推动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政策落地,并深入开展社区治理专项行动。在行政区划设置上,我们将稳妥优化调整;在救助管理上,我们将提升服务质量;在养老服务方面,我们将深化改革并推动信息化建设;在婚俗改革上,我们将推进条例修订;在残疾人福利上,我们将完善补贴制度并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发展。这些工作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欢迎大家持续关注并深入报道。

蒋玮近期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新通知。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受影响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总书记多次发出重要指示,要求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为此,民政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积极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并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仍有部分困难群众面临生活困境,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这一通知,旨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救助帮扶。

通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围绕“兜底、衔接、应急”,通知明确了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等政策。注重与失业保险等政策的衔接,以及新的救助政策措施与以往政策措施的协调,凸显社会救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中央财政为此专门安排了资金支持地方做好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

李邦华副司长接着介绍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的情况。全国现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入住老年人已达214.6万人。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民政部联合中央、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旨在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除服务安全风险。同时规范了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理程序,要求养老机构对发生的纠纷采取必要步骤进行处理,优先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这一意见旨在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养老机构的规范化运营对于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问题,我们应明确责任,鼓励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引导当事人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对于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服务纠纷,可以通过运用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多元化解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我们需要依法裁判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平等保护、权责一致原则,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维护养老机构和其他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处理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意见》的出台旨在规范处理逐渐增多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弥补政策空白。民政部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纠纷处理工作,希望通过《意见》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部门协作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分工与协作。

针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更好地保障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强化贫困人口兜底保障。

《通知》的实施旨在确保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将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民政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抓好落实,确保这些政策能够真正落地生效,让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文明、理性表达诉求,营造依法解决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社会氛围。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的紧要任务,中央出台了《通知》,旨在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确保全民共享发展成果。《通知》对兜底保障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尚未脱贫人口、收入不稳定及返贫风险较高的人群。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我们正在通过数据比对和逐户排查的方式,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蒋玮在解读《通知》时强调,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是重中之重。《通知》鼓励简化救助审批流程,利用APP和网上办理等方式快速响应群众需求。我们还将加强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对于有条件的地方,我们将下放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审批权至乡镇(街道),甚至委托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从而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和精准度。这一系列的措施,旨在减轻基层负担,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针对养老服务纠纷的处理,《意见》的起草总体思路是促进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既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多元方式化解纠纷、平等保护权责一致以及依法维权的原则。通过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服务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推动纠纷的多元解决,平衡保护各方权益。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扩大低保覆盖范围的原因在于,新冠疫情给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影响,许多低保边缘家庭因疫情导致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基本生活存在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将更多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如何扩大覆盖范围?我们将通过精准识别、加强监测预警、优化救助流程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我们还将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努力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通知》和《意见》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的温暖。为了有效解决部分困难群众面临的基本生活困难,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策部署,民政部门近日发布了一份通知,旨在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确保“应保尽保”。

对于如何扩大低保覆盖范围的问题,专家蒋玮特别强调了“适度扩围”的重要性。他解释说,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是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基础上的适度调整。主要方式包括进一步放开“单人保”,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还通过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整户保”与只保障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的“单人户保”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低保兜底保障能力。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通知还提出可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为此,一些地方已经采取适度放宽低保认定财产标准、在计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扣减一部分必要支出或收入豁免等措施,以扩大低保覆盖范围。

针对近年来养老机构与老年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呈高发态势的问题,李邦华司长也给出了建议。他强调,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在养老服务纠纷的预防和减少方面具有很强的主动性。为此,《意见》结合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特点,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建议。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能力。在老年人入住前要做好评估、签订服务协议、风险告知等工作。服务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生服务纠纷,养老机构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针对未参保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通知明确了对受疫情影响的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这一政策的出台,主要是基于消除救助保障盲区和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的考虑。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群众失去工作,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针对那些既未参加失业保险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失业人员,如农民工等,他们需要得到阶段性救助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通过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的实施,相信能够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疫情期间,为应对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我们积极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这不仅体现了临时救助制度的责任担当,更是我们有效应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积极。

针对光明日报记者的提问,关于此次《意见》对于明确依法打击纠纷处理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考虑,李邦华先生做出了详尽的解答。他强调,近年来在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发生后,极少数人员采取极端方式维权,不仅扰乱了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也侵害了其他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意见》明确提出要倡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于纠纷处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打击。

李邦华进一步指出,当遇到此类情形时,养老机构应当及时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于养老机构在处理服务纠纷过程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贾维周在最后总结道,本次发布会关于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的内容就到这里,感谢大家对民政工作的持续关注与报道。发布会虽然结束,但我们对民政工作的热情和决心永不停歇。希望大家在会后继续与我们保持联系,共同关注民政事业的未来发展。感谢社会救助司、养老服务司的两位司领导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民政工作的更好明天贡献力量。

此次发布会通过民政部网站和民政部政务微博全程直播,传递了关于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的重要信息,展现了我们对民政工作的坚定承诺和热情投入。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共同为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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