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发展难题在哪儿?12部门联合发文,逐条

居家养老 2025-06-18 02:08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在金秋的十月,我国十二大部门联手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文件,简称《意见》。这份文件如同一场及时雨,为我国的医养结合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究竟如何更好地将“医疗”与“养老”紧密结合,政策又将给予怎样的支持呢?让我们一同深入。

深化签约合作是其中的一大亮点。《意见》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紧密合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这意味着,老年人可以在养老机构享受到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无需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频繁转换。养老机构也可以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让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简化审批登记也是政策的一大助力。《意见》提出各地要优化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流程和环境,让机构能够更快地获得资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对于养老机构举办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将实现“两证合一”,大大简化了办理手续。对于已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其在提供养老服务时,可以直接进行登记备案,无需重复申请资质。

在保障土地供应方面,《意见》更是下了大力气。各地在规划国土空间时,必须充分考虑医养结合的发展需求。对于非营利性的医养结合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而对于营利性的机构,则应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鼓励地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长效运营机制,对于使用这些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可以无偿或低偿使用。

在减轻经济负担方面,《意见》也提出了多项措施。将减轻医养结合机构的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于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将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还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意见》还鼓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发展,为其提供税费减免、资金支持等扶持措施。

在资金来源方面,《意见》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意见》还鼓励地方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为医养结合机构筹集资金提供便利。

为了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意见》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收费标准。《意见》鼓励扩大人才队伍的建设,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人才的培养。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如同一缕春风,吹拂着我国医养结合事业的大地。在政策的支持下,我们相信我国的医养结合事业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促进医养结合发展

医务人员现在有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可以前往医养结合机构执业。这一变革不仅意味着工作地点的新选择,更代表着他们享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将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保持一致。这不仅是对医务人员个人能力的认可,更是对医养结合发展模式的鼎力支持。

《意见》在保险和监管方面也有重大突破。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被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机构运营仅三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的完成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这无疑为医养结合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对于患者来说,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这无疑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意见》还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在保险方面,《意见》不仅清晰界定了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防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当使用,还鼓励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可以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这极大地减轻了家庭和个人的负担。

《意见》也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开发更多专属产品。研究引入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让被保险人在生前失能时能够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以应对护理费用的支出。这样的政策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保障选择,也让商业保险更深入地服务于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

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无疑为医养结合机构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我们期待在这一制度的推动下,医养结合模式能够取得更大的发展,为老年人和需要照护的人群提供更全面、更高质量的服务。

上一篇: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 排队老人等不起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6-2025 www.yanglao9.com 社区养老网 版权所有

养老院|养老保险|养老机构|养老金|养老政策|养老公寓|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社区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