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

居家养老 2025-06-18 03:36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工信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文:深化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尊敬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以及相关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应用与发展,我们在前三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启动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此举措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精神。

一、试点示范内容

1. 示范企业:我们欢迎能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积极参与。这些企业在行业中应是领军者,具备创新技术和产品的能力。

2. 示范街道(乡镇):我们鼓励建设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街道或乡镇,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居民提供智慧养老服务。

3. 示范基地:地级或县级行政区可申报建设示范基地,要求具备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条件。

二、申报条件

对于示范企业的申报,主体应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相关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 应为中国大陆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且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 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产品制造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不低于800万元。

3. 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能够在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 必须有成熟的市场化应用的产品、服务或系统,且已制定相关标准。

5. 需要有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以确保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我们期待与各方共同合作,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让我们共同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智慧、更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期待与行动

这是一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正迎来飞速发展的契机。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共同智慧健康养老的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繁荣与进步!示范街道乡镇,塑造智慧健康养老的标杆典范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你是否曾想过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引入您的街道或乡镇?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以街道或乡镇为申报主体,联合产品和服务提供的企业或机构共同申报,打造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以下是申报的基本条件:

1. 已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2. 采用至少5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至少5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至少10,000人提供服务。

3. 拥有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确保每位居民都能享受到服务接入。

4. 具备长期运营能力,拥有持续盈利的创新模式,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并制定服务标准。

二、示范基地,区域智慧的集结地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为地级或县级行政区。以下是申报条件:

1. 拥有良好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条件和产业基础。

2. 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3. 集聚了一批领先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制造和应用服务企业,并在区域内开展应用示范。

4. 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已在整个区域内得到广泛应用,并制定了相关标准。

三、如何组织实施?

1. 申请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需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并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中央企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报材料。

2. 优先支持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的企业和街道,以及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所在地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

3.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联合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推荐满足评选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需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8月30日前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知伊始,我们迎来一场关于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热烈申报评审活动。在此,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企业的推荐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的数量,我们设定了明确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限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以及示范基地的数量均有所规定。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企业的推荐数量则有所减少,体现了我们对质量而非数量的重视。

二、评审团队的组成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集结行业精英,共同召开试点示范申报评审会。他们将严格筛选,对申报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评选。

三、公示与授牌

评选结果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以及相关媒体上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将被正式授牌,并列入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这是对其在行业中的标杆地位的肯定。

四、管理和激励措施

我们重视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的后续发展。为此,我们建立了考核评估机制,对示范单位进行动态调整。我们鼓励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示范企业,推动示范街道(乡镇)建设,加速产业基地的集聚和应用试点。

五、宣传推介

为了扩大试点示范工作的影响力,我们将加大对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通过官网、新闻媒体、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关注我们的试点工作。

六、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附件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材料需为word版,以方便我们进行后续处理。

特此通知。让我们共同期待这场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申报评审活动,共同为养老事业的智能化、健康化贡献力量!尊敬的读者们:

我们荣幸地宣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这份文件于2020年7月9日正式发布,旨在共同推动某些重要领域的进步与发展。

这份文件的诞生,象征着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决心。我们深知,只有通过多方协作,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共同繁荣。我们希望通过这份文件,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为构建更加美好的未来贡献力量。

这份文件涵盖了诸多重要内容,其中涉及到的领域将受到广泛关注。我们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为实现相关目标而努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果。

在这份文件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将设立联系人丁杰,联系电话为010-68208261。如果您对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并尽力提供帮助。

我们希望通过这份文件,激发社会各界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我们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和合作,才能推动社会不断进步,实现共同繁荣。

我们再次感谢广大读者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您呈现更多有价值的文章和资讯。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构建美好未来贡献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谨上。联系人及电话:丁杰 010-68208261。发布日期:2020年7月9日。

期待与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书写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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