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居家养老 2025-06-18 03:54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各区民政局同仁们:

大家好!为了深入贯彻《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推动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我们特此发布此通知。以下是关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重要事项,请大家务必关注。

一、明确补贴对象范围

我们要进一步厘清哪些机构可以享受到这项补贴。不论是具有法人资质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社会办营利性养老机构,还是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只要它们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服务,都可以申请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我们也要严格认定标准,确保补贴发放的公正性。对于不同时间成立的养老机构,我们也有不同的许可证要求。特别是新设立的机构,必须在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民政部门依法备案后才能申请补贴。

对于残疾人服务机构来说,它们同样可以享受运营补贴政策。虽然暂时无法享受星级评定和信用状况维度的补贴,但它们可以申请收住服务对象维度的补贴。如果机构内有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分支机构有合作,还可以享受额外的补贴。想要获得这些补贴,残疾人服务机构必须主动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补贴的发放将基于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的数据,并由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决定。

二、规范补贴发放标准

关于补贴的发放标准,我们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养老服务星级评定补贴的发放时间,是从养老机构取得星级资格之日的次月开始的。未参加星级评定的机构无法享受运营补贴。对于那些已经运营但尚未参评的机构,我们在《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实施之前给予了一定的临时补贴。我们还规范了信用状况的补贴测算方式。我们希望这些规定能够更加公平、透明地分配资源,确保补贴真正用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环境。同时鼓励更多的养老机构积极参与星级评定和信用评价,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度。具体的信用状况补贴测算方式如下:……(此处省略具体测算方式)我们将确保补贴发放的公正性,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我们期待与你们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好的养老环境!让我们一起携手共进!信用状况引领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新纪元

自2019年底以来,为了激励养老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我国实施了一项基于信用状况的运营补贴政策。这一政策不仅着眼于养老机构的过去表现,更看重其持续、稳定的信用记录。

对于在2019年底前成立的养老机构,如果在2019年度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那么从2020年起,它们将可享受每床每月50元的运营补贴。若这些机构在2019年至2021年间连续三年的时间里均无失信记录,那么从2022年起,补贴金额将提升至每月每床100元。而那些在五年内从未留下失信记录的机构,自2024年起将享受每月每床高达150元的补贴。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养老机构珍视信誉,持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根据《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办法》,各区民政局都在依托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归集。市民政局更是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深入的行业评价和市场反馈调查。一旦形成全市的失信名单及“黑名单”,将通过北京民政局官方网站、行业协会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公众知情。

除了信用状况带来的运营补贴,居家社区辐射服务也被纳入补贴范围。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开展居家社区服务的养老机构,可以参照相关办法享受服务流量补贴。这一政策不仅为养老机构提供了经济支持,还鼓励其拓展服务范围,满足更多老年人的需求。

在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方面,我国也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是运营补贴的重要依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至关重要。全市范围内遴选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将按照统一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各区还建立了日常监测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新入住的老年人,必须进行100%的评估;长期入住的老年人中,也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评估。

从信用状况到老年人能力评估,我国在养老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方面都在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这不仅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更是为了推动养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福祉。在这样的政策引导下,我们相信养老机构将更加注重信誉和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关于养老机构补贴申请的优化流程及其管理策略

针对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尤其是那些未享受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的困境家庭服务对象,若需申请重度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已接受过具备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的,其评估结果可直接采用。未接受相关评估的,养老机构将统一协助老年人向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提出申请,相关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接下来,我们详细解读一下运营补贴申请拨付程序:

一、承诺制的实施

对于申请运营补贴的养老机构,各区需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养老机构逐一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要求养老机构主动承诺依法取得相关服务资质,合法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防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欺老(残)虐老(残)行为;确保采集的服务信息,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时长、服务收费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提交必要材料

每年3月31日前,养老机构需向区民政部门报送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三、补贴拨付制度

严格执行《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中的后补制,确保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每年7月15日及次年1月15日前,区民政局将与相关部门核定过去半年的运营补贴额度,并于每年9月及次年3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各区应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2019年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拨付工作。这一年的补贴以养老机构现行已经发生的且符合报销范围的发票作为报销依据。

还有两项重要的管理策略:

一、入住率指标挂钩机制

根据《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全年平均入住率比上年底下降10%的养老机构,将扣减当年运营补贴的20%。这一数据以每年12月底为准,通过市社会福利平台系统比对产生。

二、运营安全指标挂钩机制

若养老机构对安全责任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责任事故等级,区民政部门将取消其一至两年的运营补贴。这一判定由所在区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三、服务对象满意率: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此项调查主要针对申请运营补贴的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旨在深入了解他们对居住条件、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获取、服务评价、服务人员以及整体满意度的看法。调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发放调查问卷、当面访谈、召开座谈会以及日常满意度测评等。为了确保调查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调查对象应按照不低于实际入住服务对象的20%随机抽取,尤其重视失智老年人及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家属意见。

四、医养结合指标:为了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应遵循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周边的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这份协议明确了合作内容、方式、费用以及双方责任,确保医养服务的无缝对接。若养老机构已内设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分支机构,无需再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从申请运营补贴之月起即可享受医疗能力维度补贴。新设立的医疗机构则从取得卫生健康部门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文书之月起开始享受补贴。

六、规范津冀蒙地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

为了推动京津冀及内蒙古地区的养老事业发展,我们对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发放进行了规范。(一)明确了津冀和内蒙古赤峰、乌兰察布市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接收京籍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根据不同地区享受不同的运营补贴。当这些机构已内设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分支机构时,还将额外享受医疗能力维度补贴。(二)申请补贴的养老机构需在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注册并提出申请,按要求归集服务信息。(三)补贴的发放由各区民政局依据平台数据操作,并与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民政部门签订委托协议,确保服务信息和服务量的真实有效。在接到相关证明后,各区民政局按标准核发运营补贴。(四)为了确保补贴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津冀和内蒙古赤峰、乌兰察布市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经费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负担,市财政也给予相应补助。

七、加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使用管理监管:

为了确保运营补贴的合理有效使用,我们(一)建立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正面清单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明确补贴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监管措施,确保补贴资金用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还将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真正用于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一、资金用途与监管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是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重要资源,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水电气热费用支出、从业人员培训和工资发放、消防设施设备购置和改造、公共空间和居室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老年人能力评估。这笔资金的使用严格受限,不得转入个人账户,也不得挪作他用。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

为确保运营补贴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养老机构需严格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归集的数据是发放运营补贴的唯一依据。养老机构必须建立养老床位管理制度,实时更新老年人入住信息及所在床位,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财务与审计制度的完善

养老机构应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和运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运营补贴资金设立单独核算科目,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各区民政局要督促养老机构进行年度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强化审计监督

为确保运营补贴的合规使用,各区民政局要成立监管核查小组,对获取运营补贴的养老机构进行定期审计。市民政局也将牵头进行抽查,重点审查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运营补贴服务量、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及时查处和整改违法违规问题。

五、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加大惩处力度。养老机构未按规定开展财务状况审计或提交审计报告的,将取消其当年运营补贴获取资格。未按要求及时在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归集服务信息或收费信息的,也将面临同样的后果。对于未按正面清单制度规定使用运营补贴资金的,将永久取消其运营补贴获取资格,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若养老机构弄虚作假套取运营补贴资金,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并失去承接购买服务的资格。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将依法追回,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北京市民政局 郑重公告

日期: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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