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

养老金 2025-06-18 04:08www.yanglao9.com养老金调整

广州市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及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我市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发展,根据《广州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穗民〔2016〕3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旨在明确本市范围内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获民政部门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经依法登记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涉及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包括在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

第三章 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就业补贴的对象是在上述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申请人需属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未满60周岁。对于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的申请人,需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最高、与所供职养老机构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等。

三、补贴标准

1.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

2. 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0元。若申请人已获得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就业补贴,再次申请时,将按照5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第四章 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

岗位补贴的对象是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满10年的养老护理员,且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证书或岗前培训证书。同样,申请人需属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未满60周岁。对于公办养老机构的申请人,需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岗位补贴的申请人需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相应年限。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与所供职养老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等。

三、补贴标准及发放

关于岗位补贴的具体标准以及发放方式,将视养老护理员的工作年限、所持证书等级以及所在养老机构的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市民政部门将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资金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并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则负责审核预算,并与民政部门共同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

广州市为了加强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发展,针对在养老机构中工作的服务人员推出了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这不仅是对这些服务人员辛勤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他们未来职业发展的极大鼓励。申请岗位补贴的流程与规定

申请人向所供职的养老机构提交申请岗位补贴的材料,包括《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岗位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银行卡等。这些材料需准备原件进行核验,并同时提供三份复印件。

岗位补贴标准根据申请人在养老护理领域的工作年限而定。工作满5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工作满10年的,给予20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已享受第一项补贴的申请人,在申请第二项补贴时,将按照15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当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同时符合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申请条件时,可以同时申请两种补贴。

区民政部门在每年4月20日前完成初审和上报工作。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将由区民政部门签注意见后报市民政部门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则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4月30日前向市民政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第三方机构将核实各区提交的材料及申请人的复核材料,并于5月20日前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经评审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将通过第三方机构退回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则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若养老机构或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市民政部门将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经市民政部门评审符合补贴条件且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编入次年部门预算,并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在申请补贴次年的3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这一整套流程旨在确保补贴发放的公正、公平与高效,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申请人的权益保障。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在申请补贴、接受核查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凭证。若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公示,同时追缴已发放的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如养老机构不按规定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交申请材料或协助其提供虚假证明,经查实后,将取消该养老机构在本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规定下当年度护理补贴的领取资格,并进行社会公示。

第二十一条:市民政部门应每年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的发放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附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同时废止《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8〕4号)。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为何印发《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

《广州市人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7号)和《广州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穗民〔2016〕395号)均明确提出要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待遇,并建立相应的补贴制度。为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的精神,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待遇,《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成为重要举措。根据的部署,我们对《办法》的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并重新印发实施。

二、《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是什么?

《办法》主要进行了以下两个方面的修改:

(一)调整部分职能部门的表述。根据相关规定,对《办法》中的单位名称进行了规范调整,如将“民政局”调整为“民政部门”,“财政局”调整为“财政部门”。

(二)简化就业补贴的学历认证材料。从即日起,申请人申请就业补贴时,无需再提供相关的学历认证,只需提供由本人出具的书面告知承诺,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流程。

三、哪些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就业补贴?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就业补贴:与养老机构签订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三年;申请人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合同期内学历变化的按最高学历计算;申请人为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年龄未满60周岁。如果申请人是公办养老机构的编制外人员,也可以申请。

四、就业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养老机构工作满三年者,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针对广州市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有一系列的补贴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人投入到养老护理工作中。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具体解读:

一、高校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养老机构的就业补贴

若你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并且在养老机构工作满三年,你将有资格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0元。但如果在此之前,你已经获得了5000元的就业补贴,学历再次提升后,只会给予你5000元的补差补贴。

二、岗位补贴的申请条件

想要申请岗位补贴,你需要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五年或十年。你还必须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证书或岗前培训证书。年龄未满60周岁的公办养老机构编制外人员也符合申请条件。

三、岗位补贴的发放标准

在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五年但未满十年的申请人,可以获得一次性岗位补贴5000元。工作满十年的申请人,则可以获得一次性岗位补贴20000元。如果已领取过5000元的补贴,但后续仍在养老机构中工作满十年,那么将额外给予15000元的补贴。

四、关于在不同养老机构工作的补贴问题

申请人在不同的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即使时间累计满三年或以上,也不能申请就业补贴。只要累计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五年或十年,且在申请岗位补贴时仍在任职,就可以申请岗位补贴。

五、就业补贴与岗位补贴能否同时申请

只要符合条件,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可以同时申请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

六、咨询渠道

对于这项《办法》及相关操作有任何疑问的市民,可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联系各区民政局进行咨询。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20-83178729向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详细咨询。

广州市为了鼓励更多人投入到养老护理行业,提供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无论是高校毕业生还是长期在养老机构服务的人员,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相应的补贴,以表彰他们对养老事业的贡献。此政策来源于广州市民政局,并由智能养老瞭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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