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办养老机

养老金 2025-06-18 03:56www.yanglao9.com养老金调整

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解读与通知

各位亲爱的区领导同仁,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养老事业的爱心人士:

大家好!经过市的大力支持与批准,我们即将实施的《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旨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公平、透明的养老服务。以下为这份管理办法的重点解读及通知。

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我市积极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旨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困难老年人得到优先照料。

二、核心内容与特点

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不纳入本办法的轮候范围。

2. 定义解释:本办法明确了评估轮候的定义,以及公办养老机构的范围。主要针对60周岁及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并自愿入住的老年人。

3. 入住原则: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保障所属行政区域内经济困难、失能、无人照料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这充分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支持。

4. 执行与反馈:该管理办法已经市同意,现正式印发给你们。各区及相关部门需严格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三、期望与号召

我们希望通过这份管理办法的出台,能够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养老机构的入住评估轮候工作,确保每一位需要照料的老年人都能得到及时、专业的服务。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养老事业,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关爱老年人贡献一份力量。

感谢各位领导同仁的关心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广州的养老事业添砖加瓦!

广州市民政局

XXXX年XX月XX日

穗民规字[XXXX]X号通知要求如下:

在这座城市里,那些为城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在寻求公办养老机构的入住机会时,可以不受户籍的限制。这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好消息,体现了城市对老年人的深切关怀。

民政部门的职责重大,他们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公办养老机构的入住评估轮候工作。市老年人服务中心被委托负责具体的评估轮候事务性工作,以及维护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这个平台被称为“评估轮候平台”。这个平台不仅复核申请资格和入住评估结果,还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透明。

每个区的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工作,并指导规模较大的街道(镇)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建立困难优先、公开透明的轮候制度。这些努力都是为了给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

公办养老机构肩负着核实申请人资格和进行入住评估的重要任务,并定期向市老年人服务中心提供准确的评估轮候信息。而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则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本市统一的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规范进行前置评估。

关于轮候,这是一个充满细致规定的章节。老年人申请轮候前需要接受前置评估,如果是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无需受到户籍限制。已经按照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接受评估的老年人,无需重复评估。公办养老机构的轮候通道分为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每种通道都有其明确的面向人群和轮候规则,确保公平和效率。

特殊保障通道主要面向失能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老年人,以及农村五保老年人。优先轮候通道则面向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群体。普通轮候通道则面向其他老年人。在这个过程中,失能老年人的轮候先于其他老年人。

章节十一:本市户籍申请者的选择策略

本市户籍申请者可以选择本市内的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轮候。他们可以从不超过两个轮候志愿中挑选,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最多只能选择一个。这一规定对于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非本市户籍申请者同样适用。他们可以在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居住地所在区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中选择不超过两个轮候志愿。若申请者想要跨区选择区级公办养老机构,他们还可以额外选择两个跨区轮候志愿。一旦评估轮候平台发布跨区轮候公告,公办养老机构将根据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通知申请者进行评估和入住。

章节十二:轮候中的信息更新与变化处理

在轮候过程中,如果申请者的情况发生变化,他们需要立即通过评估轮候平台更新个人信息。无论是从特殊保障对象转变为优先轮候对象,还是从优先轮候对象转变为普通轮候对象,都需要按照规定的顺序在相应的通道进行轮候。如果申请者的户籍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他们应更改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志愿,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轮候新的志愿。

章节十三:市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分配策略

市级公办养老机构会根据上一年度各区户籍老年人口的分布比例来分配床位。对于计划生育特扶老年人以及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他们不受此限制。

章节十四:特殊保障与优先轮候的处理

如果特殊保障对象或优先轮候对象在轮候3个月后仍无法入住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在建机构),他们可以选择入住区民政部门选定的定点养老机构。具体的方法和流程将会另行制定。

章节十五:评估入住的通知与流程

一旦公办养老机构发布床位,他们应在两天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通知申请者进行资格核实和入住评估。对于那些未能及时联系的申请者,公办养老机构将在评估轮候平台上发布公告,要求他们在五天内主动联系并接受资格核实和入住评估。如果公告期满仍未联系的申请者,将被视为放弃轮候。

章节十六:资格核实的资料要求

当申请者收到公办养老机构的通知后,他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以接受资格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无法亲自处理此事,他们可以委托其法定赡养人、监护人、其他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其他自愿承担其入住费用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代理人来办理。

在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系列详细资料。对于个人代理人,需要出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身份。若是单位代理人,则需要提供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以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这些资料的提供,确保了申请的正规性和真实性。

在入住评估前两个月内,申请者需要提交由广州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详细体格检查报告和既往病史资料。体检项目包括胸片、心电图以及生化全套,其中生化全套至少包括肝功能、肾功能和血糖三项检查指标,以全面评估申请者的健康状况。

对于特殊保障对象和优先轮候对象,还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例如,“三无”老年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以及优抚对象需要提供由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计划生育特扶老年人则需要提供由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且如果独生子女有三级以上残疾,还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烈士遗属需要提供《烈士证明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老年人需要提供养老金专用存折,而孤寡老年人还需签署书面告知承诺。

对于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需要提供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非本市户籍,还需要提供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公办养老机构将按照规定的流程核实申请人的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即时安排入住评估,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则会收到书面的说明,并在评估轮候平台被退回申请。如果申请人误选了轮候通道,公办养老机构会报请市老年人服务中心进行调整。

申请人对资格核实结果如有异议,需要在现场提出,并由公办养老机构协助向市老年人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会在收到复核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完成复核。

在评估过程中,申请人原则上需要前往公办养老机构所在地接受入住评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上门评估,申请人需要与公办养老机构进行协商。对于行动不便且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会提供上门评估服务。

公办养老机构会依照本市统一的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规范进行设置。评估室会有独立的空间,室内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有清晰的标识指引,并且室内装修会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办养老机构会为申请人建立个人评估档案,并录入评估轮候平台。如果申请人对入住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老年人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这一系列流程和规定,旨在确保公平、透明和高效的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环境和服务。第二章:复核与通知

根据第十七条第二款的程序和第二十一条的情形,市老年人服务中心在进行认真复核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详细通知申请人和公办养老机构。这是一次至关重要的通知,因为市老年人服务中心的复核结果将被视为最终决定。

第三章:评估与轮候

一旦公办养老机构完成申请人的资格核实,他们应立即在评估轮候平台公布结果。如果申请人在接受入住评估后的两个月内成功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选择另一志愿公办养老机构,那么他们无需重新进行评估,除非他们的身体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

按照完成入住评估的时间顺序,公办养老机构将通知与空余床位类别相符的申请人入住。申请人应在收到入住评估结果后的两天内办理入住手续,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条件放弃本轮志愿轮候。

存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会被视为无条件放弃本轮轮候,即使他们并未明确拒绝入住。这些情况包括:未按规定接受资格核实和入住评估、对床位安排不满意而拒绝入住、或者未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如果申请人存在某些行为,如一年内累计三次主动退出同一公办养老机构的轮候志愿、一年内累计三次未按规定接受入住评估或办理入住手续、或不提供真实的轮候申请材料,他们将一年内不得申请轮候本市的公办养老机构。

第四章:床位管理

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设置应以护理型床位为主,新建机构中这类床位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已建成的机构应逐步增加护理型床位比例。当产生空余床位时,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评估轮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新建机构在发布床位信息前,需报经主管民政部门同意并抄报市老年人服务中心。

为了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利用,如果公办养老机构连续两个月空余床位超过20张,除了预留部分床位以满足本区老年人的轮候需求以及确保本院床位的周转、应急和临时安置外,其余至少50%的空余床位应纳入跨区轮候范围。这样既确保了本地老年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又提高了床位的利用效率,使得更多的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的照料和关怀。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引言

为了满足广州市老年人群的需求,确保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得到合理分配,我市制定了详细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考虑到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第二章:基本条款

第三十条: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本市户籍老年人入住需求后,仍有空余床位的,经市民政部门统一安排,可接受非本市户籍常住老年人的入住申请。具体事宜由市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通知。

第三章:申请与审核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需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一旦发现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轮候资格。

第四章:监督与保障

为确保公办养老机构的轮候工作公正透明,市、区民政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需遵守规定,不得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接收未经评估轮候平台转介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老年人入住。市民政部门会定期在其网站上公布轮候信息和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咨询。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反馈,确保评估轮候工作的公正性。

第五章:责任与义务

市、区民政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以及公办养老机构需对申请人个人信息进行保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部门或工作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细则与定义

本办法详细定义了“失能”、“经济困难”和“高龄”的标准。并明确了“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的具体范围。此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之前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结语:

广州市一直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此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更加公正、合理地分配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资源。我们期待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为广州的老年人群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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