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
【沪卫老龄〔XXXX〕XX号文件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医保局: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规及国家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为加强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机构的管理,特发布此通知。
一、指导思想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我们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将评估工作作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期照护制度试点和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致力于通过行业管理,强化全流程监管和综合协同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老年人健康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主导,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监管协调机制。
2.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原则:推进信息公开,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信用体系作用,强化行业组织自律,同时接受专业化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
3.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原则: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三、总体目标
构建多元化评估机构行业管理体系,该体系融合督导、行业自律、机构自治及社会监督。目标是形成覆盖评估各环节(申请、受理、开展、复核、终核、质控等)及评估机构评估员的全流程、全体系监管。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高效性。
四、具体行动纲领
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明确评估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我们将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开展。我们还将加强对评估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我们将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公众、媒体等社会力量在评估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这一通知的发布,是我们积极响应老龄化挑战,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照护服务,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构建护理服务体系:完善的监管体系与监管方式
在护理服务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一个健全、高效的监管体系与监管方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将围绕这一核心,详细阐述监管体系的构成以及监管方式的具体实施。
一、监管体系
(一)部门协同监管
为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与安全,建立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民政、医保等部门参与的评估机构综合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协同监管的合力。搭建区级管理平台,按照属地化原则,共同开展监管工作。
(二)行业组织规范自律
市级评估机构作为行业管理的核心力量,负责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协助相关部门完善评估机构的设立与退出机制。为评估员培训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并承担行业日常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则对市级评估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
(三)评估机构自我管理
评估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机构设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与安全、行风建设等方面全面加强管理。根据行业管理规范开展评估业务,完善服务流程,开展诚信服务,并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
(四)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为增强公众权益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在公共部门设立评估满意度反馈平台、评估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
二、监管方式
(一)诚信档案
全面引入信用监管理念,完善评估机构信用监管制度的顶层设计。由市级评估机构建立全市评估机构、评估员诚信档案,并会同相关部门明确结果应用路径,完善评估机构的退出机制。
(二)定期抽查
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机制,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与安全。市级评估机构要定期开展全市联合督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加强抽查结果的分析与运用,对存在问题的评估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并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
一个完善的护理服务体系离不开健全的监管体系与有效的监管方式。通过部门、行业组织、评估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高效、透明、公正的护理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构建评估机构行业综合管理制度:打造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管体系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评估机构在卫生健康、民政、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公众权益,完善评估机构行业综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将围绕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结果运用、评估纠错机制和程序、保障落实等方面展开,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管体系。
二、质量控制
为确保评估质量,我们强调自我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评估机构应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机制。市级评估机构将建立评估质量控制中心,对评估质量进行定期分析和等级评价,促进各评估机构质量均质化。这不仅是对评估机构能力的肯定,更是对公众的一份承诺。
三、信息公开与结果运用
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我们将根据“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定期公开评估机构的资质、人员信息、服务项目等。评估结果也将得到充分运用,市级评估机构将定期递交全市评估机构、评估员的诚信档案等结果给相关部门。这些结果将作为长护险评估机构定点、评估费用拨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社会组织年检、信息公示的重要内容。
四、评估纠错机制和程序
在质量控制检查中,如发现有评估结果失真情况,各评估机构应及时上报市级评估机构,启动纠错再评估流程。这不仅是对评估结果的修正,更是对整个评估体系的完善。
五、保障落实
(一)明确职责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估机构行业综合管理制度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相应行业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管理部门负责评估机构登记管理工作。非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评估机构,由相关部门参照本通知,负责相应监管职责。医保部门则按照职责分工对评估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完善签约机构的协议管理及退出机制。
(二)综合督查
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民政局牵头的评估机构行业综合监管督查机制,由市级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督查。重点督查各区贯彻落实本市评估机构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等。还将建立基于健康云信息平台、长护险信息系统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
评估机构行业综合管理制度的建设不仅是对评估机构的规范,更是对公众权益的保障。我们将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协作,打造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管体系,确保评估机构的公正、公平、公开,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在繁华的上海市,一项重要的公告于近日发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以及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在历经一系列深思熟虑与充分协调后,共同公布了的行动计划。这是一个承载着关怀与希望的公告,它的目标是为全市人民带来更优质、更便捷的医疗服务和生活保障。
作为全国领先的健康管理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直在积极寻求创新和突破,以期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此次公告的发布,标志着该委员会在推动全市健康事业发展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他们致力于整合和优化医疗资源,为市民提供更全面、更个性化的医疗服务。他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上海市民政局同样在公告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一直致力于提升市民的福利水平和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此次,他们将与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疗保障局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他们将关注老年人的健康和福利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医疗和生活保障。他们还将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而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则是这次公告中的另一大亮点。他们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市民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医疗服务。他们将优化医疗报销流程,减轻市民的医疗负担。他们还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这份公告于2019年12月26日正式发布,标志着上海市在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和医疗保障等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是一次充满希望和期待的变革,它将为上海市民带来更加美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些部门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上海市民的健康和幸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