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
市人民关于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推动养老服务业飞跃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位区领导,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岁月的脚步,我们迎来了老龄化社会的挑战。为了让我们每一位长者都能享受到温馨、贴心的养老服务,我们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紧跟时代步伐,以老年人群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我们将以“互联网+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社区为老服务为三大重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力军。我们要构建一个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为我们的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新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实现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手段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我们要确保养老服务政策完善、社会主体作用凸显,让每一位长者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关怀。
三、主要工作:
1. 拥抱互联网,创新服务模式
借助互联网的翅膀,我们将建设养老信息服务云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我们要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鼓励企业研发适合老年家庭的信息产品,如紧急救援、主动呼叫等。各区要投入专项资金,为需要的长者配备智能设备,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
2. 医养结合,健康相伴
我们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一体化的服务模式。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鼓励社区医疗护理机构和养老机构整合,为长者提供包括健康管理、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的一站式服务。我们将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的绿色通道,让更多的医疗专业人士为长者服务。
让我们一起努力,为长者们创造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园!让我们共同见证养老服务业的辉煌未来!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网信办,各区人民)
接下来,我们将聚焦于提升社区为老服务功能。社区作为老年生活的温馨港湾,其服务功能的完善至关重要。我们将统筹社会资源,鼓励慈善捐赠、企业捐助等多种方式,携手“红色物业”打造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构建一个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我们还将引入各类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通过无偿提供服务场所、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区养老院向社区延伸服务。这将推动以日间托老、医疗康复、集中就餐、文体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我们将根据需求在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设立公益性岗位,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
为了激发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我们将建立完善为老志愿服务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爱心时间银行”,鼓励社会志愿者及低龄健康老人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培育发展老年人互助组织,支持社区或个人依托住宅组建养老互助点,推行邻里相助、结对帮扶,形成引导扶持、市场广泛参与的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责任部门已细分)
在农村地区,我们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我们将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结合“市民下乡”工程,为城市老人提供休闲养老服务。加强对农村福利院的改革改制,推动社会力量进入,提高运营效益,增强其护理功能。我们将加快推进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的建设,并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立具有日托和全托功能的农村幸福院。通过建立城市与农村之间长期稳定的养老机构对口支援与合作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贫困老年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责任部门已细分)
接下来是强化要素支撑的部分,其中的规划引导作用至关重要。各区需要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进行统筹布局。新建小区需要配置相应的养老服务设施,并确保这些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对于未按照规划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住宅区,将采取严格的审核措施。还需要优化土地供应政策和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责任部门已细分)
针对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集中护养型床位建设补贴政策如下:对于使用自有产权用房兴建的,按每张床位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于租赁用房兴建的,按每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这笔建设补贴将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对于运营正常并通过年检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床位数,按每月每张床位200元的标准发放运营补贴。其中,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补贴标准更是提升至每月300元。经营性养老机构只要为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并经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相同的运营补贴。
为了推动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和农村幸福院(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等场所,经过验收合格后,将分别获得最高达15万(农村站点为9万)和最高达12万(农村站点为5万)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正常的机构还将获得每年最高达十万(农村站点为五万)和最高达三万(农村站点为两万)的运营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将由市、区按照4:6的比例分担。境外投资者在我市开设的养老机构也可享受同样的补贴政策。对于评级较高的养老设施,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培养和员工培训。建立社会工作者人才引入机制,在养老服务行业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对于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护理岗位连续从业两年以上的人员,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为了放开市场准入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实体的举办。积极培育专业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制订、服务质量评估等事务。
为了发挥家庭照料主体作用并建立评估制度,将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通过这些措施,希望能够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责任部门包括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的等级评定与老年人身体能力评估标准的与实施
为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我们致力于研究并制订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等级评定与老年人身体能力评估等核心标准。为了实施这一重大任务,我们决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组织,对居家养老和入住机构养老的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综合评估。这样的措施旨在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长效评估机制,推动养老服务评估走向科学化、常态化和专业化。
评估结果的应用是我们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将建立评估结果与购买服务、专项补贴、奖惩制度等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评估结果能够直接转化为服务改进的动力和资源配置的依据。这一任务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以及各区人民共同承担,协同推进。
二、发挥家庭照料的核心作用
在老年人集聚的居住区域,我们将稳步推进适老性环境改造,广泛开展各类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弘扬中华孝道精神。我们鼓励子女与老人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并建立扶持家庭养老的相关制度。我们将依托专业机构,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或家政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照护能力。市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以及各区人民将共同推进这一工作的实施。
三、繁荣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产业持续发展
我们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更多的资源投入养老服务市场。市、区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公益金,将有一半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我们将通过资本金投入、项目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信贷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向养老服务业。我们将支持公益慈善基金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提供,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
我们还将开发老年产品用品市场,制定适合我市的养老产品优先发展目录,引导企业研发适合老年人的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我们将合理规划、适度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化基地,打造若干个特色养老服务基地。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为确保养老服务业的顺利发展,我们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1.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人民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财政投入,定期分析情况,研究推进政策措施。
2. 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社区养老场所、养老机构的准入、退出与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3. 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强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形成、市场、社会、家庭和老年人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实施。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武汉市各区人民肩负着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任。为确保这一领域的持续进步,各区正加大力度,对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这是一场关乎民生福祉的战役,每一环节都至关重要。
为了激励和评估相关工作的进展,各区正加大绩效考核的力度,对主要指标实施定期通报制度。这不仅是为了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更是为了确保人员、经费、目标和责任的全面落实。这样,各区能够按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作为全市的统筹部门,市发展改革和民政部门肩负着重大的监督责任。他们正加强对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市委、市人民专题汇报进展。这不仅展现了对养老服务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市民福祉的深切关怀。
在此基础上,各区人民和市人民的有关部门将结合本意见的精神,制定更为细致、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将涵盖养老服务业的各个方面,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将在未来五年内指导武汉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期,武汉市将以此为契机,推动养老服务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让我们共同期待,五年后武汉市的养老服务业能够蓬勃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温馨、专业的服务。
(武汉市人民 2017年8月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