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16连涨,月底到位!山东711万退休人员受益
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已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标志着我省自2005年以来,已经连续第16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同时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此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涵盖了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所有退休、退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定为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比例为5.4%,机关事业单位为3.9%。据估计,此次调整将惠及我省711万名退休人员。
调整方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综合性方式,以更好地满足退休人员的期待。
定额调整致力于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每位退休人员每月将增加52元养老金,并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
挂钩调整则主要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分为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19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7%进行调整;第二部分则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则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
对于适当倾斜的部分,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于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他们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将额外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以体现对年长退休人员的关爱。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将按照参保人员类型分别解决。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则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对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其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将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将在7月底前完成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广大退休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到养老金。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提高我省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彰显了我省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与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