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布,
我国正在经历全球规模最大、速度最快、持续时间最长的老龄化进程,老年人口数量将近2.5亿。针对这一现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田世宏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养老服务划定了质量的底线。
这份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范和管理要求等多个方面。在基本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必须符合的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任务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标准中的服务防范部分明确了预防和处置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以及他伤和自伤等九种服务风险的相关要求。这些都是在养老机构中老年人容易遭遇的人身伤害风险,急需统一规范。这些经过基层长期实践、广泛验证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只要养老机构能够高度重视并规范化操作,就能大幅度降低管理中的风险。
管理要求部分则强调了养老机构需要做好应急预案、评价与改进、安全教育等工作,以提高服务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持续改进能力。值得一提的是,为便于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充分做好准备,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设置了两年过渡期。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形成。在过渡期内,将分类指导养老机构达标,鼓励条件较好的机构率先达标,对条件尚需提升的机构,将给予政策倾斜,以尽快补上短板。
田世宏还透露,为回应公众对养老服务的新期待,将加快制定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长期照护服务、智慧健康养老等急需标准。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以试点带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未来,还将推进中国养老标准“走出去”,加强国际养老标准的跟踪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
这一标准的出台,无疑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老年人安心享受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