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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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局联合发文,文件号为张人社字〔2013〕57号。这份文件是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县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以及市本级的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谈论的是一个关于我们城市的重要议题——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这是一个关乎民生的大事,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共同执行。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已经发布了《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发〔2013〕7号)。这个文件的精神我们已经收到,现在我们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一些事项,希望大家能够一起贯彻执行。
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问题。我们知道,企业军转干部是我们社会的重要群体,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要确保他们的基本养老金能够得到合理的调整。具体来说,我们先按照2013年的政策进行调整,等省厅公布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后,我们再根据情况进行补足。
接下来,我们要谈谈艰苦边远地区的特殊基本养老金问题。关于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我们还是按照之前几年的政策来确定。我们要提醒大家,只有在指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才能享受特殊的养老金调整政策。
我们还要强调死亡人员的待遇处理。2013年1月1日后死亡的退休人员,我们也要按照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进行处理,确保他们的家属能够得到应有的待遇。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要求大家在2013年4月起按照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支付待遇,并补发2013年1-3月的增加额。为此,我们市局将组成联合审核小组,确保审核、审批工作的及时完成。
关于审核及审批程序,我们简化了流程,市本级企业不再开会布置调待工作。市社保经办机构将直接调整,打出《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花名册》,由企业劳资人员核实后,再由相关机构审批盖章。遇到问题时,我们会据实进行更正。各县区的调待工作自行审核、审批,具体程序由各县区自主决定。
关于调待资金的落实,我们要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由统筹基金支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各县区要确保调待基金落实到位,不得拖欠。
为了加强领导,我们市已经成立了调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调研员葛保江担任组长。希望大家也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共同为退休人员的福利努力。
这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与和谐的大事,希望大家能够高度重视,共同执行。关于政策解释与工作总结的公告
各位县区:
本局近日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财政厅的通知,要求对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为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特此公告如下:
一、深入理解并严格执行政策。各县区需深入学习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财政部门报告,我们将全力协助解决。
二、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关乎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希望各县区能够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准确及时完成工作总结。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2013年4月30日前,提交详细的工作总结。总结内容需包括《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单位汇总表》、《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汇总过录表》等附件,并附带有的工作分析。工作总结需发送至市局养老保险管理科,同时以U盘形式报送或发送至养老保险管理科。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发〔2013〕7号)。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张家口市财政局共同呼吁,希望各位县区能够认真执行此次政策,确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得到合理调整。我们期待与各位共同努力,为广大退休人员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日期: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