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事业补短板2025年行动
闽民养老〔2018〕29号行动通知
亲爱的各位市民政局同仁、社会事业局成员以及各位厅机关工作人员:
大家好!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问题已经上升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积极应对这一挑战,我们站在了补齐养老事业短板的关键时刻。在此,我们郑重地印发《养老事业补短板2018年行动计划》。请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执行。
养老事业补短板2018年行动计划解读
一、背景与总体要求
面对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我们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我们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上关于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的工作要求,围绕养老事业的“八大工程”,精准施策,力争在养老事业补短板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二、目标任务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此,我们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 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万张,确保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3张以上。
2. 推动65%以上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康复服务。
3. 扩大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新建农村幸福院760所,提高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至50%以上。
4. 提高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和社化运营比例。
5. 确保所有县(市、区)全面落实老年人三项补贴制度。
三、重点工作与实施策略
(一)科学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总量
为了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的总量,我们将:
1. 加快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均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年底前,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的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要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2. 依托省委省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计划到年底覆盖超过一半的农村和超过一半的城市街道。
3. 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这种中心将提供日托护理、等多种功能。计划在今年底前在部分地区进行示范推广。
4. 加快养老服务工程包项目落地,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管理。
(二)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为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我们将:
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确保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整体提升。我们将推进已建养老机构的整改、搬迁和许可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既定目标。同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积极和实践新的服务模式和方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为广大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期待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养老事业的发展!福建省民政厅全体同仁敬上! 闽民养老通知亲爱的各单位同仁们: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时,我们需要把握关键机遇——补齐养老事业短板的重要一年已经到来——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份《养老事业补短板行动通知》。以下为行动计划的详细内容解读:一、战略方向:应对人口老龄化时代养老问题的重要议程是保障老年人口的福祉和权益。面对这一挑战,我们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二、行动目标: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养老服务框架针对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我们设定了以下几个主要目标:通过增设各类床位满足养老需求;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普及;扩大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提高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和社化运营比例;确保所有县(市、区)全面落实老年人补贴制度等福利保障措施。三、核心任务:(一)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确保养老服务的顺畅发展,首要任务是编制详尽的布局规划。从城市规划层面着手实施新增设施方案确保城乡居民均能享受到便利的养老服务。(二)启动多个重点项目落实省委省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新建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农村幸福院以强化社区网络覆盖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融合多种功能服务于老年群体加速养老服务工程包落地确保年度投资目标的实现。(三)提升服务质量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推动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确保已建养老机构整改工作的完成并启动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新的服务模式和方法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期望我们相信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实现设定的目标为广大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辉煌!福建省民政厅全体同仁敬上!闽民养老〔XXXX〕XX号文件关于印发《养老事业补短板XX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以及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需求的不断提升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尤其是养老服务领域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为此福建省民政厅特制定并印发《养老事业补短板XXXX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作为协同省财政厅的指导专家,我们致力于推动福州市和龙岩市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我们坚决支持两地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实践,力争在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中脱颖而出,为全省树立标杆。
责任处室养老事业处与计划财务处密切合作,确保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指导任务。我们将密切关注改革的每一步进展,确保每一环节都达到预期效果。
关于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的相关意见,旨在出台我省的实施意见。我们将组织各地对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基础信息,建立定期探访、信息台账等制度,初步构建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体系。养老事业处与社会救助处将携手合作,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这项任务。
在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水平方面,我们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将其作为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我们将梳理各类设施的星级评定标准,制定统一的实施办法,推进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此项工作将由养老事业处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为了夯实养老服务基础保障,我们将加快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数字福建云平台,建立包含五大数据库和三大部分的服务平台,为行业监管、决策辅助提供大数据支撑,同时也为从业人员和老年人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务。此项工作涉及多个处室的合作,将在2018年7月前完成可研方案编制、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工作,并在12月底前完成系统上线。
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我们将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立与卫计部门的紧密合作机制。我们还将实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备案管理,并“康复养老”新模式。养老事业处将与多个处室紧密合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这些任务。
关于养老产业改革创新,我们将培育壮大养老产业,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我们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养老服务业,提供市场化养老服务,并加大公建民营改革力度。养老事业处将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的推进。
我们的目标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按时高质量完成,为全省的养老服务改革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积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各类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提高民营养老床位的占比。我们致力于推进乡镇敬老院的社会化改革,指导各地将小规模公办养老机构通过跨市跨县捆绑打包实施公建民营,力争在年底前使全省20%以上的乡镇敬老院实现社会化运营。
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得益于养老事业处、社会救助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的通力合作,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目标。
我们还将促进养老产业与美丽乡村的融合发展。依托我省的区位、生态、文化优势,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广PPP模式以吸引社会资本。我们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引导养老产业与医疗、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策划具有福建特色的健康养老项目。这一工作由养老事业处负责,并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
我们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慈善公益力量发展,引导慈善资金助建养老机构,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慈善养老品牌。我们还将在各县(市、区)至少成立1个扶老助老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扶老助老项目,并建立为老服务的社区慈善超市。这些工作由福利慈善处、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在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实施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工程,并督促各地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培训,提升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我们还将促进养老服务闽台双向交流,培养养老服务师资力量。
为了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我们加强老龄国情省情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报道,为补齐短板推动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了确保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我们采取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突出正向激励等。我们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认识补齐养老事业短板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我们将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按时推进。对于表现突出的地方,我们将在补助和项目建设资金、遴选相关试点项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