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州
穗医保规字〔XXXX〕XX号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尊敬的各区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以及有关单位:
我们修订后的《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准备就绪,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各位务必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敬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携手广州市财政局、民政局及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7月22日联合发布此通知。
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详解:
一、为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确保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需求得到满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广州市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保筹资、管理及经办服务等。
三、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为主管机构,负责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则负责具体的经办服务工作,包括长期护理需求的鉴定评估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如市财政、民政及卫生健康部门也将按职责开展工作。
四、本市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将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五、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将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拨,并纳入社保基金预算进行管理。长期护理保险的收支需求将纳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并由专户进行管理和划拨。
六、对于正常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我们将为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关系。他们可以使用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作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和办理相关业务的凭证。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试行办法,为广州市民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满足他们的长期护理需求。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广州社会贡献力量。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等敬上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在生活的漫长旅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挑战。对于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参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的设立犹如一道暖阳,照亮了他们的生活。今天,就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一制度的细节,看看如何申请评估,如何享受应有的待遇。
当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生活无法自理,病情稳定且持续时间已达或预期将达六个月以上时,他们可以申请长护评估。评估的标准严格而明确,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进行评分。
如果参保人员的评分不高于40分(含40分),或者经本市二级以上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痴呆症(中、重度)且评分不高于60分(含60分),他们就可以享受基本生活照料待遇。这一待遇的设立,为那些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们提供了最基本的照料保障。
如果他们的情况超出基本生活照料的需求,达到了特定的医疗护理标准,那么就可以享受更为专业的医疗护理待遇。这些特定的标准包括:长期保留各种管道、疾病导致的瘫痪、植物状态或终末期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等。这些病情往往需要长期且专业的医疗护理,而长期护理保险就是为了满足这样的需求而设立的。
那么,如何办理长护评估呢?程序其实并不复杂。参保人员需要在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手续后,向该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和疾病诊断证明。接着,长护定点机构会进行初步评估,核实信息后,每月定期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并公示评估结果。如果公示期内无异议,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和长护定点机构。
(六)复查评估流程。若申请人对长护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通过原申请渠道提出复查评估申请。复查评估的程序及期限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以确保公正公平。
第九条明确规定,长护评估结果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自评估结果出具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参保人员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重新提出申请,经过长护评估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将重新计算。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的动态管理和持续服务。
第十条中,有一些特定情况的参保人员,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进行长护评估。这些情况包括: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患有重度精神类疾病,以及距上次不通过长护评估结果作出之日起不足半年且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无明显变化的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描述了长护评估后的一些情况处理。对于经长护评估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基本生活照料待遇的参保人员,如果在长护评估结果有效期内需要增加医疗护理待遇或调整医疗护理项目,将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明确了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流程。正常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且已在长护定点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经过长护评估通过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以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在长护评估结果有效期内,两种保险待遇的起止时间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中提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包括身份信息、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等。必要时,将组织现场核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若现场核查发现与长护评估结果不一致的,将重新组织评估。
第十四条详细说明了费用支付问题。长护享受人员接受长护定点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时,产生的床位费、鉴定评估费、基本生活照料费、医疗护理费等符合规定的费用,都将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这一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付指南,也保障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顺畅运行。
长期护理保险,为你我他护航。并非所有费用都能得到它的庇护。那些应当从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支付的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会再次支付。若费用应由第三方承担,或是参保人员在非长护定点机构产生的费用,亦或超出支付范围的费用,都将不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范畴。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更是铁定不能报销。
但在这严格的界限之内,也有一些温暖人心的规定。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内的基本生活照料费用及经核定的医疗护理费用,都能得到长期的关照。无论你选择入住长护定点机构享受机构护理,还是居家建床接受居家护理,都能得到相应的支付。机构护理的费用支付比例为75%,而居家护理则高达90%。基本生活照料费用和医疗护理费用更有明确的限额标准,让每一个需要长期护理的人都能安心。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两大类别,具体项目则按照《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项目》和《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执行。长护定点机构为长护享受人员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将按照本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算。
长护享受人员出现某些情形时,如死亡、自理能力好转、长护评估结果有效期届满未重新评估、与长护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终止等,长护定点机构将及时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终止手续。但别担心,如果你入住医院并开始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长护定点机构会为你办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暂停手续,出院后你仍可以继续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在长期的护理旅程中,长护享受人员在长护定点机构得到了全方位的关怀。这些机构如同温馨的港湾,为老人们记录下每一笔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并每月进行汇总,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每个月的1至8日,是这些机构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长期护理保险结算的时刻。这期间,长护定点机构会通过信息系统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上月的护理费用报表,同时纸质报表也会同步报送。他们必须如实填报每一个细节,不得有任何虚报或多报的情况。毕竟,这是对每一位长护享受人员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报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会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符合规定的费用支付给长护定点机构。这样的流程,确保了每一位需要护理的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长护定点机构会根据每位长护享受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并根据计划实施护理。每三个月,他们会进行一次效果评估,确保护理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如果长护享受人员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他们会及时调整方案,并进行机构初评。如果初评不通过,他们会及时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保每一位人员都能得到最合适的关怀。
为了更加规范财务管理,长护定点机构会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个银行结算账户。他们会加强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账务核对,确保每一笔账目都清晰明了。为了更好地服务长护享受人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时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长护评估、待遇经办等工作。这些第三方机构会严格按照规定,协助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工作。他们会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的信息管理和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如果有人试图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严肃处理,责令其退回费用,并按照服务协议或合同追究责任。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是专款专用的,它的管理非常严格,参照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是一个关于如何更好地为长护享受人员提供服务的流程。从长护定点机构的记账、申报,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核、支付,再到第三方机构的协助和监管,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对长护享受人员的深深关怀。这个流程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希望在这个流程下,每一位需要护理的人员都能得到最好的关怀和服务。关于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大更新通知
各位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
大家好!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及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联合决策,曾经发布的《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穗人社规字〔XXXX〕XX号)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现在正式废止。这一决定,关乎广大市民的福利与健康保障,意义重大。同时公开方式为主动公开。我们理解此决策对于市民朋友们来说非常重要,因此特地通知大家。
多年来,《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为我市需要长期护理的市民提供了宝贵的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原有的试行办法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需求。为此,相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讨论,决定进行全面的改革和优化。我们相信新的政策将会更加符合实际,更能保障市民的权益。对于新政策的发布和具体实施时间,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此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关注并耐心等待。新的政策将充分考虑广大市民的需求和期望,为大家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护理服务。我们将进一步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制度在新时期焕发新的活力,为广大市民的健康保驾护航!特此通知!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愉快!特此声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这一通知。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理解并支持这一决策。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保障。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共同期待未来的美好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