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日期:XXXX年XX月XX日通过,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批准流程,以下为条例详细内容:
第一章 引言
在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审议与批准下,我们制定了这一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目的是为了响应社会的呼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
第二章 背景与范围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针对本市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其核心理念在于倡导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为老年人提供贴心的居家养老服务。尤其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即独生子女发生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的未再生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在养老问题上需要更多的关怀与支持。
第三章 服务内容
我们精心设计的居家养老服务囊括了以下内容:
一、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全托、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行以及代购代缴等;
二、医疗卫生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防治以及医疗康复等服务;三、精神慰藉服务,包括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情绪疏导以及临终关怀等;四、紧急救援服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帮助;五、文化教育与体育健身服务,满足老年人的文化娱乐需求;六、维权法律服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致力于通过全方位的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在居家养老过程中的各类需求。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为了保障这些服务的顺利实施,我们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将加大投入,优化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对于服务的实施情况,我们将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每一环节都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服务,我们将进行整改和优化。我们相信,只有持续改进和优化,才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沈阳市在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上的新突破。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如同守护家园的守护者,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他们不仅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更是从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福利公益金的五成以上资金被投入到养老服务领域,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这一投入比例还在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在这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都在逐步提升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在的统筹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如同繁星点点,分布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标准设置,为老年人提供了便利。还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规范、标准,加强监管和信息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扶持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也纳入了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开展职业化教育和培训。为了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护理保障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在实施。部门职责明确,制定工作标准,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市和区、县(市)民政部门是这场养老服务大战的先锋队。他们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如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都在各自的领域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贡献力量。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职责范围内助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在城市的第七条街道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为老年人群提供贴心的服务。他们如同照顾者的角色,不仅要协助民政部门监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还要组织和指导各类社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入到为老年人服务的行列中。政策的扶持也是他们的职责之一,如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养老服务政策,都是为了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无忧。
他们还在城乡社区推行了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活动中来。这就是他们的职责,一项充满爱心和责任的工作。
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则是老年人的贴心小助手。他们负责登记老年人的基本信息,了解他们的服务需求,建立档案,确保每一位老年人都得到关注。他们配合社会力量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收集居民和村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服务。不仅如此,他们还组织互助养老活动,定期探访高龄、独居、空巢、残疾等老年人,给予他们关爱和帮助。他们还支持基层老年人协会开展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原则是: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市场运作、保障基本、就近便利。这是一个充满爱心和关怀的服务体系,旨在为老年人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家园。
我们还鼓励和扶持建立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这些协会要建立健全自律制度,指导成员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共同为居家养老服务贡献力量。我们还需要扶持和发展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加强志愿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建立为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机制和其他激励机制。
让我们倡导更多的人参与到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活动中来,无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在校学生,都可以为老年人献出一份爱心。我们也倡导邻里互助养老,鼓励低龄、健康的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的老年人提供服务,让爱心在邻里间传递,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社区。第二章: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华丽转身
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为了响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成为了重中之重。此刻,让我们一同走进这一章节,感受其中的细节与关怀。
第十二条:市和区、县(市)民政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携手合作
市民政局携手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专项规划。他们分区分级地规划设置这些服务设施,确保每一处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第十三条:新建居住区的黄金标准
每当新建一片居住区,都会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三十五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这些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确保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十四条:已建成居住区的改造与升级
对于已经建成的居住区,也不遗余力地进行改造和升级。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五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对于未达到标准的区域,区、县(市)人民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确保为老年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十五条: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先权
当市和区、县(市)人民调整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共服务设施用途时,这些调整后的设施首先会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对于、企业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符合条件的也会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任何投资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用途。如有建设需要,经批准后,必须不少于原建筑面积,并优先原地重建或就近建设、置换。
第十六条: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与鼓励
市和区、县(市)人民正在加速已建成住宅小区的坡道、公厕、楼梯扶手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确保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更加便捷。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让回家成为一种享受。对于那些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还会补贴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费用,让每一户家庭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
第三章:服务供给与保障
沐浴在爱心的阳光下,我们的市和区、县(市)人民向居住在本市的居家老年人传递着温暖的关怀。他们不仅为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居家养老服务,更在此基础上细化服务内容,确保每一位老年人都能感受到家的温馨和社会的关爱。
一、为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和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老年人,伸出援手,提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补贴。这是对他们生活的一份实实在在的支持和鼓励。
二、对于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为他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让他们在生活的道路上多一份安心和保障。
三、对于那些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来自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和计生特殊家庭的他们,每人每月都能享受到三十至四十五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这是对他们生活无法自理的一种体贴的照顾。
四、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都能享受到一次免费的常规体检。这是对他们健康的一份关心和负责。
五、对于八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为他们每人每月提供三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让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居家养老服务也在逐步落实中,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为了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市和区、县(市)人民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这些机构不仅享受给予的政策扶持,还按照规定享受水、电、燃气、供暖等收费优惠政策,依法享受税费优惠。
与此我们的鼓励建立物业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相融合的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居家养老服务。这种模式将物业服务和养老服务紧密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互助式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也在不断发展壮大。这种互助式的养老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了相互照顾、相互关爱的平台。
在卫生健康方面,市和区、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健康管理、提供疾病预防和常见病、慢性病医疗以及健康指导、护理、康复等服务。他们还为老年人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当老年人需要时,还能享受到优先就诊和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服务。
为了让长期在家照顾失能老年人的赡养人、扶养人或者雇用人员更好地照顾老年人,市和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还为他们提供了护理培训。
这是一个充满爱心和关怀的章节,我们的正在竭尽全力,为每一位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作为一名专注于改善长者生活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提升专家,我深知如何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舒适和便捷。针对当前市和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任务,我对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下的策略构想。
一、评价与激励并重
市和区、县(市)的民政部门正致力于构建一套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价体系。这不仅包括服务质量的评估,也涵盖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评价。激励机制的建立也至关重要。通过表彰优秀服务人员、设立服务明星奖等措施,鼓励更多人才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行业中。这不仅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也能激发整个行业的活力与创造力。
二、智慧养老服务的推广
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我们正在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这些平台不仅能提供紧急呼叫、远程监护等紧急服务,还能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安防、助餐助浴等日常生活服务。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让科技为老年人的生活增添色彩和便利。
三、公共文化服务的强化
市和区、县(市)的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正努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和项目。这些设施不仅免费向老年人开放,还为他们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书法、绘画、舞蹈等特色文化项目深受老年人喜爱,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四、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服务老年人的重要载体,其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我们要求机构制定详细的服务细则,并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赡养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他们尊重老年人、保护其隐私,避免任何形式的侵害。我们还建立了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对其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估,对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加强监督与指导。
五、人才培养与支持
为了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我们鼓励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相关专业和培训项目,完善人才培养机制。这样不仅能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还能为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六、全面的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市民政等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服务评估和标准制定,甚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诚信档案,对其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通过这些措施,我们确保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章 监管与责任追究
市和区、县(市)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如同居家养老的守护者,时刻关注着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及利用情况,服务项目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等问题。他们定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每一项细节都能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满足。这份关怀,不仅体现在纸面的规章制度上,更体现在每一个监督检查环节的实际行动中。
一旦享受补助或政策优惠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未能履行相应义务,这些部门会迅速采取行动。他们不仅会收回补贴,取消其优惠资格,还会将其行为纳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以此警示其他机构。这是为了保障每一分补贴都能落到实处,为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每一份责任都能得到履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我们也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改变其用途的行为,将受到民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如果因此造成损害,还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若是侵害老年人的权益或者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会受到民政部门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罚款数额更高,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和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若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处分。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们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份承诺,也是我们对每一位老年人生活品质的一份保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居家养老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安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