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乡镇

养老政策 2025-06-18 01:14www.yanglao9.com养老政策

尊敬的各市、县(区)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发改局、财政金融局领导和同事们:

今天,我们将共同推动一项重要行动——《福建省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2020-2022年)行动方案》。这一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我们深知这项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主动公开这一方案,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

根据民政部等部委的相关要求和省办公厅的通知,我们明确了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我们不仅要实现乡镇敬老院的运营社会化、管理规范化,还要推动投入多元化、服务专业化。我们的目标是构建一个县乡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接下来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已经明确。到2020年底前,我们将全面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并完成法人登记和备案工作。而在2022年底前,我们将按照预定的进度,完成对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任务。届时,社会化运营率将超过70%。每个县(市、区)将至少建有一所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为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提供更好的照护服务。我们还将建成21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以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我们将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院长(负责人)培训全覆盖,并每三年进行一次轮训。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将达到60%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委托照料服务也将全面落实。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将实施改造提升行动。我们将全面摸底排查,分析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养老服务需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我们将精准建设、精准改造、精准提升,确保每一分投入都能产生最大的效益。

我们深知,这项行动的成功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福建省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感谢你们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期待我们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共同创造更多的辉煌!

我们再次强调,这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每一位老年人的幸福生活。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推动这项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为福建省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写下新的篇章!为提升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的保障能力,我们必须以民政部及相关地方标准为导向,通过改扩建、升级照护型床位等措施,强化兜底保障。不仅要满足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还要将空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尤其是那些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如失能失智老人、计生特殊家庭以及留守、空巢老人等。为此,我们提供多样、经济、安全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资金的保障至关重要。各级需坚持主导原则,多渠道筹措改造提升经费。公益金、基建投资等都应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工程提供支持。发改、民政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做好经费测算和保障工作。对于已经建成的乡镇敬老院,要确保其正常运转,遇到困难的要及时协调解决。各地要合理设置购买项目,确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照护服务。

改革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需要推动乡镇敬老院与县域内、邻近区域的养老服务设施整体捆绑打包,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鼓励各地出台扶持优惠政策。在保持国有资产性质的前提下,公建民营乡镇敬老院可向运营方无偿或低偿提供乡镇敬老院及附属服务设施。

加强队伍建设和提升服务质量同样重要。我们要合理确定事业单位法人的乡镇敬老院的人员编制和待遇,鼓励购买服务和提供公益性岗位。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各地要严格落实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的安全管理达到规范标准。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我们可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成为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一个更加完善、高效、人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让每一位老人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这需要各级、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养老事业的繁荣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照料,是当下养老服务的重要课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积极举办医疗机构、设立医务室,并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借助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我们不断提升乡镇敬老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运营信息的电子化,便于更好地掌握老年人基础信息、入退住和健康档案等。鼓励和推动各地配备应用康复辅助器具设备,建立租赁试点和购买补贴制度,让科技助力养老服务。

城市优质养老院与乡镇敬老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结对帮扶模式,更是我们的一条创新之路。通过这种形式,我们帮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资源共享,让养老服务更加均等化。

在加强综合监管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标准配备服务、监管人员,确保保障对象的后续跟踪服务及管理监督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们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欺老虐老行为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坚决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我们支持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让养老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乡镇敬老院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负责改造提升、运营管理和资产监管。各级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任务。工作落实情况要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责任制度,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我们要求各设区市(含平潭)在特定时间节点上报行动方案或进展情况,省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适时给予通报,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地区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则进行相应的惩处。

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高品质、高效率的养老服务体系,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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