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养老院服务
关于渝民〔XXXX〕XX号文件的通知与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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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及消防救援支(大)队,以及两江新区和万盛经开区的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XXXX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通知,旨在通过一系列行动,提高养老院的服务质量。
一、总体目标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为每一位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心、静心、舒心的生活环境,让他们能够安享幸福的晚年。我们的目标是到XXXX年底,全面清除已排查出的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确保至少XX%的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国家标准。我们还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服务队伍素质,对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为失能特困人员提供集中照护,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与行动
1. 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行动
我们将依据《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XX项指标,对养老机构的运营服务进行风险评估。各区县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列出不合格机构及隐患清单,并通报相关部门。我们将结合消防安全相关通知,对养老院的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联合多部门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在XXXX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对于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拒不改正的养老机构,我们将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2. 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
在清除重大风险隐患后,我们将指导养老机构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自查。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与认证,并公布符合规范的养老机构名单。我们的目标是确保XX%的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国家标准。
三、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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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行动,我们期望能够建立起一个高质量、安全、温馨的养老环境,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我们坚信,只有持续努力、精准施策,才能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的风险,实现我们的目标。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
希望各位部门能够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要求,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政部门联合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养老机构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总结。这些重大风险隐患的整治工作不仅是对养老机构的保障,更是对每一位老年人生命安全的守护。他们时刻关注风险动态,以确保万无一失。
在养老机构等级评价工程中,我们看到了质的飞跃。养老机构的等级评价不仅是对其服务质量的认可,更是树立行业标杆的重要途径。我们大力宣传并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与等级评价,创建星级养老机构,发挥示范效应。
针对“保健”市场乱象及非法集资风险,我们加强了联合排查和整治。各区县民政局与多部门联手,严禁养老机构参与非法推销活动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我们加强了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让他们提高警惕,防范欺诈。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欺诈的查处力度。
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方面,我们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通过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卫生健康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隐患,与民政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整治,确保医疗卫生安全和质量。
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通过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我们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各种培训和竞赛活动不仅提升了他们的专业技能,还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和社会认同度。这些优秀的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的宝贵资源。
农村敬老院的升级改造工程也在稳步推进。热水供应、房间标准化、公共洗浴间适老安全化等改造项目,让敬老院的环境更加温馨、舒适。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照护工程则让那些特别需要关爱的老人得到了妥善的照护。
各区县民政局需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制定并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方案。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和公益金的资助,以推动解决养老机构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消防审验问题。对于那些因面积过小或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全自动消防系统的养老机构,我们将完善人防技防措施,为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配备应急照明设施和灭火器。消防救援机构也要履行其监管职责,依法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进行执法监督,并及时督促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强化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建立“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制度,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出台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意见,形成部门联动、协同监管的机制。将相关优惠政策与备案、基本规范达标、强制性标准达标挂钩。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养老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公示于“信用重庆”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以加大对养老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民政局需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决定,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重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这是一项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关乎广大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任务。各区县民政局必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要积极发挥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工作统筹,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得到全面贯彻。
(二)加强支持保障。各区县应综合运用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资金、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和社会力量投资等,以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相关经费应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成立重庆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队伍保障。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应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表扬先进、曝光落后,以激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公开发布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养老机构名单,为公众提供透明的信息。
(四)确保督促落实。养老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服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提升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各级民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理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养老机构的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关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督查与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
为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各区县民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需积极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质量督查与巡查。我们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购买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对于行动积极且成效显著的养老机构,我们将给予表扬和激励;而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导致事故的养老机构,我们将予以曝光。
一、实施方案的报送
各区县民政局需高度重视,于6月15日前提交2019年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为有效督查和巡查提供明确指导。要求在11月1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详细阐述专项行动的实施过程、成效、行业现状、风险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务必确保报送文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确保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的实时更新。联系人姚江及其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88563098,传真89188325,:[您的]。
二、附件说明
本次通知附带两个附件,分别是“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及整治建议”和“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报要点”,供各机构参考和使用。
三、联合发文机构
本通知由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各机构应积极响应,共同推动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和风险隐患的有效排查。
四、通知发布日期
本通知发布于2019年5月27日。请各机构予以关注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我们期待与各机构共同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服务。希望各区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督查与巡查工作,确保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