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强化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刚性要求
随着盛夏的到来,在甘肃省兰州市老年公园的一角,几位纳凉的老人正在热议养老的话题。他们手中的报纸上刊登了一条重要消息:《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甘肃省在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文新农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了该《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甘肃省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老年人面临的法律问题也不断增多。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政策法规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文新农表示,《条例》的制定出台,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该《条例》突破了许多困扰甘肃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年的瓶颈问题,初步确立了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其中,强化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刚性要求是一大亮点。
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都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且要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于旧城区和已建成的住宅区,则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这一规定将有效改善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状况,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养老服务。
《条例》还充分考虑了甘肃省农村养老服务的需求,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这一举措将有效缓解农村养老矛盾,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关注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和老年人的心理、精神照护。为了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行业,《条例》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服务满1年以上,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给予逐年代偿返还资助。加强安宁疗护病房、安宁疗护中心建设,为老年临终患者提供全方位的照护和人文关怀服务。
《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制定出台,是甘肃省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的重要法治保障。这一《条例》的实施,将为推动甘肃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下的新篇章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医养结合成为了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在这种背景下,养不仅是基础,医更是支撑,二者的结合成为关键所在。在最近实施的《条例》中,特别将医养结合设为专门章节,这一举措被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巡视员蒋新贵视为亮点。
《条例》明确指出,养老机构以及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合作的组织,应当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这样的合作模式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等多元化服务。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他们在就医过程中享受到优先便利的服务。还鼓励发展老年医院或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并为老年人聘请健康顾问或签约家庭医生提供鼓励与支持。
不仅如此,甘肃省的医养结合工作自2016年启动以来,通过先行示范试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期,省卫健委、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更是明确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和任务。
根据该计划,甘肃省计划在接下来的几年内新增医养结合机构200家,这些机构将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还将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8所,并培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和专业照护服务的医护人员达到2.2万名。全省所有医疗机构都将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也将以不同形式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蒋新贵对《条例》的实施寄予厚望,他表示,《条例》对医养结合的规定具有很强操作性。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全省的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注入新的活力。这一新模式不仅满足了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也标志着社会对于老龄化问题的认知和处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