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意见
各位市民朋友,各位部门的同仁: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现就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全省养老保险政策
各级要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统一我们的缴费基数政策。我们将以省测算公布的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全口径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对于那些目前仍使用原口径平均工资的市,我们会在三年内逐步过渡到位。自2020年起,我们将统一按照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工资。我们将统一待遇计发和调整政策,确保各地不擅自扩大养老保险待遇统筹项目或提高标准。
二、实行基金省级统一集中管理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们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各市的当期收支基金采取全额缴拨方式。全省的各项基金收入将按期全额归集至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项基金支出则由省里统一核定、统一拨付。为了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我们还将建立养老保险备付金制度,各市需要预留相当于2个月左右的支付费用。具体的操作办法,都将在《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归集管理办法》中详细规定。
对于各市2019年年底前的历史结余基金,包括委托运营收益,我们都将统一纳入省级集中管理。无论这些基金是在全省范围内投资运营,还是仍在各市储存,我们都将根据全省基金的使用需求,分期分批地归集到省里。省级将统一记录各市的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三、建立基金缺口责任的统筹分担机制
为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省、市、县三级需要共同承担责任。省将根据全省基金的收支状况,建立一个基金缺口责任的统筹分担机制。这个机制将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结构、就业状况、财政投入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全省养老保险基金与各市(含省本级)对基金缺口的分担办法。而市与县(市、区)之间的基金缺口分担办法,则由各市自行确定。
我们相信,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将使我省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权益,促进我省的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充裕的情况下,自2020年起,对于出现基金收支缺口的城市(包括省级),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将统筹解决其70%左右的缺口,剩余部分则由相关城市自行承担。这种分担比例会根据全省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各城市的分担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会根据多种因素动态调整,包括扩面计划完成情况、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基金支撑能力、地方财政状况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等。这种调整幅度不会超过缺口数额的5%。
针对各市需要分担的缺口资金,首先会从全省基金中列支相当于本市历史结余基金50%的额度。不足的部分,则需要由当地负责筹集。无论是省级还是地方市级,都需要承担起这一责任,然后将资金统一归集到全省养老保险基金中。具体的操作办法,都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统筹分担办法》执行。
在完善基金预算管理方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编制省级预算,经过省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法定程序批准实施。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和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保基金收支预算的合理性。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实施全程预算监督,规范基金收支行为。具体的操作办法,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预算管理办法》。
为了激励和约束各级的行为,建立了一套评价奖惩机制。这包括对扩面征缴、财政投入、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评价,设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对于表现优秀的城市和个人,会给予经费和荣誉奖励。
为了促进基金收支平衡,大力推广全民参保计划,特别是针对农民工、个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通过政策宣传,提高他们参保和缴费的意识和积极性。规范企业缴费行为,保护职工养老保险权益。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严禁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纳入养老保险。各级需要建立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常态化补助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基金支撑能力。鼓励各级积极新的筹资渠道,如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罚没款收入、公益收入等来源中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由规定的承接主体进行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
在信息技术方面,我们正在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目标是建立一个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和基金财务系统。这将支持全省养老保险的实时联网经办、基金财务和业务监管,从而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全省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基础上,我们迈出了新的步伐。致力于建立多渠道的公共服务体系,让社会保障卡覆盖每个角落,我们大力推广电子社会保障卡,让养老保险业务的办理不再局限于实体场所,网上申办和查询成为便捷的新选择。
不仅如此,我们还在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让信息的流通更加畅通无阻。
八、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为适应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新形势,我们正在构建社会保险大数据经办管理体系。在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我们将实现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异地通办,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我们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运行情况监控体系,实时监测主要业务环节,加大数据稽核力度,精准识别并定位异常运行和违规行为。为了有效防控基金风险,我们还在不断完善行政、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
各级和相关部门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山东省已经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将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及时解决问题。市、县级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的稳步推进。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适时调整完善。山东省人民强调此文件的公开发布,并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相关单位。由山东省人民办公厅于2019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