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养老
尊敬的各位市、县(区)领导,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及高等院校的同仁们:
大家好!今日,我们荣幸地推出《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这一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致力于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的难题,消除痛点,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此,我省制定了以下总体目标:
1.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确保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
2. 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优化养老服务投资结构,扩大社会资本的有效投入,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达80%以上。
3. 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岗前及定期培训,全省新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万名以上,同时培育为老服务志愿者达到5万人以上。
4. 监管体系更加有效: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建立以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养老服务标准,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主要任务:
1. 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现状和需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编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养老设施的建设规模、布局,详细规划公益性及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比例。
2.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和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化运营。通过政策引导和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同时注重服务的个性化、差异化发展,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
3. 强化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现有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养老服务行业。
4. 加强监管与标准制定:建立信用为核心的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制定并推广养老服务标准,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和高质量。同时注重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这一行动方案的实施,将为我省的养老服务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老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我们期待着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人民办公厅
2019年9月30日 公开宣布
为了落实这一任务,民政部门需要先行介入新建住宅区的养老设施规划布点,参与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已交付的养老服务设施,民政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其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针对老旧小区,当地正在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弥补养老设施的不足。
责任单位包括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民政厅,以及市、县(区)人民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我们还要落实供地保障政策。对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自然资源部门要落实相关划拨用地政策。允许调整适老化设计要求下的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我们还要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
为了盘活社会资源,我们制定了《福建省既有建筑改造为养老机构技术导则》。市、县级正在加大闲置设施整合力度,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措施,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服务,降低社区服务成本和价格。
我们还要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优化重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实施为特困供养人员服务的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需求。
我们还要加强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鼓励实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加快家庭、社区的适老化改造。从2020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
我们还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发展养老服务专业教育。引导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包括省住建厅、民政厅、财政厅,以及市、县(区)人民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福彩助学”计划,以支持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养老护理专业。我们坚信,教育是培养专业人才的关键,我们鼓励并呼吁更多的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事业。
一、推动养老护理专业教育普及
为了吸引更多有志之士投身于养老服务事业,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以及市、县(区)人民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单位将共同推进此项工作。我们将继续完善养老护理专业教育政策,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奖励措施,确保每一位有志于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年轻人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
二、促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
我们将制定全省统一的养老护理人员基本工资指导标准,并在2022年前,全面实行养老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为了鼓励更多困难群体加入养老服务机构,我们将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我们将结合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特别是在基层的乡镇(街道)、社区(村)。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
为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我们将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这包括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省级财政每年将补助分级分类培训3000人以上。我们将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以确保我们的养老护理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
四、建立志愿服务和褒扬机制
我们将大力发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以社区服务为平台,以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我们将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表彰奖励有关规定,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表彰奖励范围。
五、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
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将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我们将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并研究出台《福建省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充满活力、高效、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每一位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这需要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行动纲领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及各市、县(区)人民等
为应对老龄化挑战,我们致力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以下为主要行动纲领:
一、加快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确保养老服务机构诚实守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养老服务整体诚信水平。
二、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确保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得到优先满足。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
三、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机构从2019年6月1日起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无额外负担。
四、拓宽养老投融资渠道
对符合授信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尤其是暂时经营困难的机构,要予以资金支持。建立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制度,加大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投入。鼓励商业银行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确保养老服务机构资金充足。
五、做好养老政策指引和信息公开
市、县级需建立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当地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等。确保公众对养老政策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六、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发展长期照护服务
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整合现有资源,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费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满足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与补贴等政策紧密挂钩。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发展,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和贴心的保障。
责任单位联合推动,为老年人打造幸福晚年生活
为了促进老年人的消费增长,我们携手多个单位共同发力。鼓励企业研发智能养老设备,如可穿戴设备、便携式监测仪器和居家养老监护产品,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生活体验。我们也不忘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站点。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们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各地建设的养老服务“中央厨房”,不仅为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服务,还全省每年建设10所以上,展现我们对老年人饮食的关心。各级更是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逐年提高投入养老事业的资金比例,确保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
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我们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支出结构,全面梳理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制定购买养老服务标准,精准提升财政支出水平。我们积极推进医养融合,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或与附近医疗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将超过50%,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将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我们还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在信息化时代,我们还发展“互联网+养老”模式,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我们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建设养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的发展。到2022年,我们将打造100家以上具备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的需求。
除此之外,我们还致力于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我们深知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部分,他们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要全力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关爱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心理、健康、生活等各方面的关怀和支持。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老年人将享受到更加美好的晚年生活。为了关爱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我们致力于建立健全定期巡访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确保到2020年初步形成完善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我们以“养老服务顾问”模式为引领,充分发挥其在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方面的作用,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养老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推进养教融合,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为了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们的省、市、县三级老年大学正在不断加强指导服务功能,丰富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的教育服务形式与内容。这项工作的实施离不开省民政厅、卫健委、人社厅、教育厅,省委老干局,以及市、县(区)人民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
为了保障这些措施的顺利实施,我们建立了福建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由省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定期检查和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我们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如省委、省《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办公厅养老“二十条”措施等,将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
我们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注重分类指导,加快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完善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多个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我们还拓展新型消费领域,如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力的大中型企业和龙头企业。
为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我们健全了党委领导、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养老服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被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并列入各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也被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于积极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成效明显的地方,我们将给予倾斜支持;对于推进工作不力的地方,我们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