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
文件编号:湘人社发〔2016〕55号
亲爱的各位市州领导、省各部门及中央在湘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经过深入研究和审慎考虑,我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XXXX〕XX号)精神,决定从XXXX年XX月XX日起,对XXXX年XX月XX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以下是相关事宜的详细通知: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此次调整涉及XXXX年XX月XX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所有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从XXXX年XX月XX日起开始调整。
二、调整标准
(一)每位退休人员每月将增加基本养老金七十元。这是对每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尊重与优待。
(二)在此基础调整上,对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将根据缴费年限的长短,每满一年再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对于按照省人民湘政发〔XXXX〕XX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则按照XXXX年XX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进行相应比例的调整增加。对于工残退休人员,若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一定数额的,将补足至该数额。
(三)对于在特定日期前达到特定年龄的退休人员,如年满七十周岁至八十周岁、八十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将再增加一定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特别关照。
(四)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还将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这些地区包括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等。
(五)对于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我们将继续予以倾斜,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有效保障。
(六)对于特定文件规定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的退休人员,他们的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与上述规定相同。
三、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将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负责筹措。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家和省财政将给予适当的补助。具体支付方式和流程将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执行。
四、调整办法及实施流程
此次调整将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设置调整参数并出具《XX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经企业或社区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还需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后再进行调整。尚未纳入经办机构管理的单位,请先由原单位进行调整,待纳入管理后再进行结算。整个调整过程将公开透明,确保每位退休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我们也呼吁各位退休人员积极配合,确保调整的顺利进行。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湖南省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通知
随着岁月流转,时光荏苒,我们始终关注着广大退休人员的幸福生活。近日,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各地务必在九月底前完成这一重要任务,确保每位退休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
我们深知养老金的重要性,它不仅关系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的日常生活,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我们要求各地在十月十五日前,将精心编制的《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以及详尽的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这不仅是对工作进度的汇报,更是对每位退休人员的一份承诺。
对于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我们也制定了相应的调整办法。我们将确保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的红利,所需资金将由原渠道解决,不让任何一位退休人员掉队。
我们要强调的是,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仅是物质上的支持,更是我们对他们所作贡献的深深敬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持力度,确保每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我们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新的拖欠现象,让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安心享受晚年。
我们衷心希望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感受到这份关怀与温暖。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