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亲爱的各位州、市民政局同仁:
随着民政部的深切关怀,我们对于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愈发重视。特此传达《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在云南这片热土上,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对通知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寄予厚望,希望大家能够全力以赴,共同贯彻实施。
一、用心组织,构建坚实的关爱机制
我们要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机制,这不仅是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担当。党委领导、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每一个角色都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老年协会的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2020年,让每一个县级区域都建立起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探访制度。
二、迅速行动,精准完成信息系统填报
根据民政部的部署,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已经迫在眉睫。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迅速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全面和准确。我们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快信息填报和应用,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省厅将建立周通报制度,对进度落后的地区进行提醒,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全面落实保障措施,形成强大的关爱合力
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与公安、司法、财政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形成强大的合力,确保关爱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参与到这项伟大的事业中来,共同为农村留守老年人营造一个温暖的生活环境。
我们深知,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付出和不懈的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带去更多的温暖和关怀,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美好!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贫困地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民办发〔XXXX〕XX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关爱服务贫困地区农村留守老年人,是我们不可忽视的社会责任。为此,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实施以来,各地积极响应,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仍需正视存在的问题,如贫困地区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的不平衡、服务不够精准有效等。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行动,深化关爱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识别重点对象。我们必须清楚锁定那些赡养人长期外出务工或经商,身边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将他们全部纳入关爱服务的范围。我们要特别关注那些子女长期不在身边且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为他们提供更为精细化的关爱服务。
二、完善定期巡访机制。我们将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各类专业人士对留守老年人进行定期巡访。巡访责任人将结合老年人的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巡访频次,通过电话、视频或上门访问等方式进行联系。我们将加强培训,提升巡访责任人的工作能力,并信息化、智能化的巡访方式,提高巡访效率。
三、风险预警与干预。巡访责任人在日常巡访中,不仅要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更要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一旦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应立即通知赡养人并督促其妥善处置。我们还将加强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以防止任何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丰富关爱服务内容。我们将立足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和满足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我们将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全方位的服务。我们还将大力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其管理服务水平,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更多元、更丰富的关爱服务。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农村留守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是当前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的要求,加快信息填报和应用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贫困地区的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服务,共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此件主动公开)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紧迫性。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此项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民办便函〔XXXX〕XXX号),我们必须集中力量迅速完成信息填报任务。已经建立自有系统的省份,必须做好与全国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确保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数据交换工作。使用全国信息系统的省份也要做好实时盘点,确保农村留守老年人的信息在XX月底前全面、准确地录入系统,构建一个动态更新的全国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
民政部将实施周调度通报制度,以加快数据填报和应用的步伐。深入分析的数据挖掘工作也将积极开展,实现信息的采集、动态管理、关联分析与共享交换。信息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坚决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信息泄露。
《六、加强组织保障》是此项工作的核心支柱。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农村留守老年人的赡养人履行应尽的义务,尤其是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将购买养老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利用公益金支持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对于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我们将建立健全,以期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格局。
随着寒冬的临近,各级民政干部需特别关注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安全风险,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民政部的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已经将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其中,特别是信息数据建设和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的县级覆盖情况。对于工作落后的省份,民政部将进行约谈和通报。各地的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需要及时上报民政部。
让我们携手为农村留守老年人送去关爱与温暖,确保他们度过一个安全、温馨的冬天。民政部办公厅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