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关于印发《 养老和养老服务
通知
各位财政同仁,各位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事务的领导:
从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的未来出发,我们怀揣着对长者生活的深切关怀,对养老服务业的繁荣发展投入更多的关注。为此,我们荣幸地印发《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和加强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这一办法的出台,是我们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的结果。我们的目标是为养老保障政策的落实以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该办法明确,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这笔资金的目的明确,专款专用,旨在促进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和养老服务业的繁荣。
山东省的各级财政部门,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部门,都将在这一办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省财政厅将负责资金的预算编制、支出政策的审核、预算绩效的管理以及资金的拨付等工作。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则负责提出具体的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并对资金的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
我们期待这一办法能够像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行,让我们的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得更加稳健,更加有序。我们也希望各位同仁能够积极地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为我们的养老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们要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对此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为山东省的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贡献力量!
《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019年5月17日由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请各单位认真执行,确保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有效使用,共同推动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的繁荣发展。
《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养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养老资金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安排的,用于落实养老保障政策和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分明,省财政厅负责资金的预算编制、政策审核、绩效管理以及拨付;省业务主管部门则负责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并对资金的使用负责。
让我们一起,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专业的管理,为山东省的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篇章开启了细致的财政规划之旅。省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省级预算编制的要求,精心研究并提出养老和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的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他们制定的资金绩效目标和年度任务清单,如同航行的路标,为预算申请指明了方向,确保所有支出项目都被纳入项目库的管理范畴。
省财政厅则扮演着严格的审核角色。他们对省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预算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考虑支出政策、资金需求、财力可能以及上年绩效等因素,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这一过程如同财经的交响乐,每一个音符都要精准无误,最终按程序报送省人大审议批准。
当省业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安排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时,事前绩效评估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评估报告如同项目的体检报告,全面反映项目的健康状况。省财政厅根据评估报告,对新增政策和支出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请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估。
“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被严格执行。省业务主管部门从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为项目设置科学的绩效目标,这些目标成为申请预算和项目调整的前置条件。
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任务清单管理,如同一份详尽的日程表,将每一项任务都划分得井井有条。根据任务的不同,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的支出事项、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与资金同步下达。
在采购的宏伟舞台上,那些属于采购范畴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以及购买服务目录中的服务项目,它们正等待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预算及购买服务计划编制。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盛宴,既要展现的力量,又要彰显服务的细致入微。那么,该如何策划这场盛宴呢?这自然有其章法。
在第二章的预算编制环节,我们看到省业务主管部门像一名精明的厨师,巧妙地将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年度预算任务融入其中。他们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省委、省确定的省级重点支出毫无遗漏。资金分配方案中,既有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细致分配,又有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补助的精准计划。这种精细化的分配方式确保了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接下来,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分配更是展现了业务主管部门的智慧与眼光,他们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科学遴选确定具体项目和分配因素。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资金的分配更是充满了人文关怀。
到了第三章预算执行环节,我们看到了一场资金的舞蹈。资金预拨、资金核定、资金结算,每一步都充满了策略与智慧。省业务主管部门像一名指挥家,精准地指挥着资金的流动。他们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到达需要的地方。他们还制定了详细的数据报告制度,确保每一分钱的去向都能追踪溯源。这种透明度和效率不仅赢得了公众的信任,也为养老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关于山东省养老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管理与应用,一直受到各级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加规范、透明地分配和使用这些资金,我省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规章制度,以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老年人。
根据《关于修订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的通知》,申请养老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省级补助资金的结算依据。
在此基础上,省级还会根据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项检查结果,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审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市、县,将相应扣减其违规资金。
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省审查批准省级预算后,省业务主管部门会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出预拨意见并编制绩效目标。资金分配方案需提交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然后正式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后,会按规定下达部分补助资金,并同步提出区域绩效目标。到了年终或任务规划期结束时,会根据各市的项目审批、资金兑付等情况,进行资金清算。
对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补助资金,会按规定拨付至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困难老年人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等资金的分配方案,也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配。
在资金分配过程中,省财政厅会对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政策规定,任务清单与预算编制一致,项目确定和资金分配的范围、依据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省业务主管部门还需将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任务清单、大额资金分配等重要情况报分管省领导同意。支出过程中涉及采购及购买服务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市县在分配资金时,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共同财政事权外,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安排配套资金,不得将乡镇(街道)投入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前置条件。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应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结转和结余资金则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和严谨的程序,我省旨在确保养老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第四章 监督管理之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
第十九条,省业务主管部门如同资金的守护者,肩负着对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管理职责。他们如同资金的领航员,引领资金航船稳健前行。对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如同资金的双眼,时刻关注着项目的进展和资金的流向。一旦发现与既定绩效目标有偏离,他们会迅速采取措施,调整航向,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财政厅也参与这一过程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年度结束后,省业务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会共同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自评,撰写详尽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上报省财政厅。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各方共同参与,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第二十条,信息公开是社会责任的体现。省财政厅和省业务主管部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情况、分配结果等都在公开之列,让每一笔支出都沐浴在阳光之下。这不仅增强了公众的信任感,也为资金的使用设置了另一道安全屏障。
第二十一条,监督是资金安全的保障。省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实施全方位监督。必要时,他们会联手审计等部门,甚至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核查,确保资金安全无虞。
第二十二条,对于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无论是分配资金还是使用资金的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一章如同资金的守护神,时刻守护着资金的每一分一毫。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省业务主管部门拥有高度的自主权,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和支出事项制定具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使资金管理更加精细化和人性化。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此前的相关规定如果与本章不符,将按照本章执行。这不仅是一次资金的规范之旅,更是一次对养老和养老服务业的深深关怀与承诺。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更加明白每一分钱的重要性,更加明白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资金的重要性。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养老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