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资金、土地政策方面支持养老的措施
阎建国代表所提出的关于在北京周边郊区县建立标准化的养老示范园的建议,具有深远意义,对促进养老院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与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央编办以及北京市进行了深入商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为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养老服务方面,总书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强调从短板和薄弱环节入手。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办发〔2019〕5号文件,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民政部门积极响应,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措施:
针对养老机构资金短缺问题,我们采取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解决方案。我们出台了多项政策,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金融支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等,鼓励商业银行向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中央财政资金也加大了对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持,包括福利类项目资金、预算内投资等。我们还推动了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省级全覆盖,并实施了PPP鼓励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领域。
在土地支持方面,我们出台了多项政策规定,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依据。自然资源部也明确了涉及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的政策。我们保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要求、程序、划拨价款标准和权能的一致性,不得对民间投资、外商投资项目区别对待。我们还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严格落实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我们还建立了完善的养老服务法律政策体系。我们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强政策、规划引领,连续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我们还放开了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养老服务,享受国民待遇。我们还强化了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我们正在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努力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我们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为老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自2017年起,我国开展了一项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这场行动如同春日的细雨,滋润着养老服务的每一寸土地。从排除安全隐患、规范基本服务做起,逐步过渡到一个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化的长效监管模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颁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这些规范为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使得机构服务显著改善。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党和国家积极应对,于2018年对养老工作管理体制进行了深化改革。这次改革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转隶至卫生健康委,并明确了民政部的养老服务发展工作职责。这次改革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老年人的深切关怀。在北京市的机构改革中,市委社会工委与市民政局合署办公,设立了专门的养老工作处,各区也参照市级进行了机构改革,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关于在北京郊区建立标准化养老示范园的问题,北京市正在积极应对。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他们正在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规划。为了应对北京的高龄化社会和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他们正在引导项目从中心城区向郊区、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合理布局。在郊区建立标准化养老示范园是符合整体布局思路的,但仍需进一步对接各区的分区规划。
民政部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合作,推动落实养老机构用地、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他们将会找准问题,统筹谋划,精准发力,以解决养老机构发展难的问题。他们会健全领导协调体制,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体制。他们还会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扶持政策,引入市场机制,扩大和优化社会力量养老服务供给。
他们还会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连锁化、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小微养老机构。着力加强管理,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相关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民 政 部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