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
关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含定州、辛集)人民,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省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各项会议精神,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按照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基本原则,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我们的目标是到2022年,建立起覆盖全省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及相关制度、标准、规范。扩大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壮大服务队伍,优化资源配置,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健康教育,树立老年人自我健康责任意识
我们强调老年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这一理念下,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强化教育引领:将健康教育纳入各级教育体系,特别是在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中,让学生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孝亲敬老的本领。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老年社会组织、老年大学等,积极开展社区老年教育,引导老年人参与读书、讲座、游学、志愿服务等活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2. 加大社会宣传:各级各部门将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等。特别地,我们将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以特定的节日为契机,如“敬老月”、“重阳节”、“老年健康宣传周”,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人的氛围。
这一实施意见旨在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助推健康河北建设。我们期待全省各界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健康、更幸福的生活环境。让我们携手为老年人打造一个友好的社会,让他们在生活中感受到关怀与尊重。推动老年健康知识的广泛传播与深化——各级机构的协同行动
一、背景与要求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健康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需持续推动老年健康知识的普及和深化。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多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负责,共同打造方便实用、随时可学的健康知识课堂。
二、加强预防保健,推动健康理念转变
树立并巩固“预防为主”的健康理念,大力发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运动,深化健康管理,及时给予健康指导和风险干预。全省将从城乡社区开始,每年组织更多的老年人参与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引领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深化健康管理,强化早期预防
1. 推动体育健身:丰富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提供健身指导,弘扬健康文化。
2. 做实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各级绩效考评,注重老年人的满意度。
3. 强化早期预防: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加强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和干预,宣传失能预防信息,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实施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程,减少意外伤害,并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四、加强疾病诊治,提升服务水平
1. 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提高老年医学水平,推进医养融合。
2.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到2022年,全省开设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达到50%。重视老年人的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
3. 加强用药指导和社区中医药服务: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
各部门需紧密合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通过多管齐下、协同发力,我们必能为广大老年人创造更加健康、幸福的生活环境。构建老年友好社会,打造全方位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引言
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我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工作,通过明确部门职责,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医疗与养老资源的融合,加强康复护理服务,长期照护服务,全方位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二、部门职责明确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共同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
1. 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
2. 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
3.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四、推进医疗与养老资源有机融合
1.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
2.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
3. 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机构执业。
五、加强康复护理服务
1. 下大力增加康复护理服务供给,完善治疗康复衔接机制。
2. 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
3. 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4. 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
六、加强长期照护服务
1. 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长期护理服务制度。
2.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服务。
3.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落实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4. 依托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我省将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推进医疗与养老资源的融合,加强康复护理服务,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加幸福、健康的晚年生活。一、引言
为了响应国家关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号召,我省积极响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各地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特别是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特别关注。我们也注重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提高安宁疗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尊严。
二、支持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为了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我省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各地发展医养结合服务。通过公建民营、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三、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
为了加强老年医学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我们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我们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并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四、加强安宁疗护服务建设
安宁疗护是尊重生命尊严的现实需要,我们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逐步规范服务标准。同时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和生命教育,为患者提供疼痛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并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我们还逐步提高安宁疗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五、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为确保上述措施的顺利实施,我们建立了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并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我们还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六、总结与展望
河北省多部门协同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为应对老龄化挑战,河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等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共同推动老年健康服务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补齐服务短板。高等院校将加强老年健康人才的培养,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及其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机制和基地,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2年,我们将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建立稳定的老年健康服务队伍。
二、制定和完善标准,健全保障机制。我们积极落实国家制定的老年人健康干预及评价标准、长期照护服务标准等,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等,以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提高人员的待遇水平,健全服务标准和规范。
三、利用科技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提供远程实时查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加强老年健康相关科学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产品的研发推广。积极“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各类健康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开展智慧健康服务示范项目。
这一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参与此次协同工作的包括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多部门。面对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需求,我们致力于构建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健康服务。这不仅是对老年人的关爱,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与担当。
此次措施的实施将带来深远的影响,为老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我们期待这一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老年人的健康和幸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