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养老院 2025-06-18 05:49www.yanglao9.com养老院价格

《福建省权益保障条例》: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更优厚关怀,打造全方位养老保障制度

备受瞩目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近日经过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表决通过,即将于春意盎然的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条例历经多年磨砺,旨在打造福建省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坚实支撑。条例共包含八章,七十二条,从家庭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优待、服务、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角度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保障。此次条例的成功出台标志着我省养老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升级与完善。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面对年迈父母的照料问题是一大难题。新条例对此进行了特殊照顾制度的设定。独生子女的父母一旦年满六十周岁且患病住院时,其子女将得到用人单位的支持进行护理照料。更令人欣慰的是,独生子女将享有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将发放特别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进行适时的调整。投资由主导的养老机构将优先接纳这些家庭中的老年人。

养老和医疗始终是老年人最为关切的问题。《条例》首次提出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这一创新性举措有望有效缓解现实生活中的照料压力。为了完善这一制度,将建立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及监管体系,以满足老年人的长期照料需求。基层医疗机构也将为老年人提供签约式服务、上门巡诊以及家庭病床等多样化的健康服务。

社会保障是保障老年人生活与医疗基本权益的关键。《条例》致力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确保“扩面、提标”,并对特殊群体进行托底保障。将健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还将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条例》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为老年人办理补充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额外的保障。

新条例的实施标志着福建省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创新与实践取得了重要成果。我们相信,随着这一条例的落地生根,福建省将为老年人打造一个更加宜居的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这一条例的实施也将为其他省份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共同推动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针对当前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求,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旨在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条例。这些条例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群体的深切关怀,更是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我们建立了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年津贴制度。向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同时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或直接补贴,从经济层面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有力支持。

推动“在家门口”养老成为主要模式。据相关调研显示,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比超过80%。为此,我们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服务全覆盖,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多样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我们加快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设立,不论是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还是小型社区,都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或公建民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农村养老问题同样受到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集体所有的房屋,为村民提供就近养老服务。农村幸福院和农村医疗点的建设也在加速推进,将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土地流转等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本村老年人的养老支出,充分体现对农村老年人的关怀。

家庭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基础地位被进一步强化。我们保障老年人家庭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首先是明确了赡养人的义务。针对目前存在的长时间不看望老人的现象,我们督促赡养人实现“常回家看看”。老年人的人身、婚姻、财产和住房权益也被特别强调。老年人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啃老”,包括子女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选择,不得干涉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以及有权拒绝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经济资助要求。

这些条例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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